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冠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时间: 2021-06-30 19:05
索引号
113715250043377942/2021-26728791
发布机构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1-06-30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冠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2021年1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第737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确定冠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地区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调解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有什么重要举措?
经县政府同意,明确冠县发展和改革局(冠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五、牵头部门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条例》及有关规定,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牵头部门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职能相近原则,依法指定具有独立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承担。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具体联系人:岳宗颢
咨询电话:0635-523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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