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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关于调整冠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2021-06-01 14:37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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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1-06-01

名称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发展和改革局解读《关于调整冠县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随着冬季用气高峰结束上游供我县天然气价格有所调整,根据燃气企业3月16日-5月31日进燃气发票凭证,核算了企业购气成本,制定了此文件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健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鲁价格一发〔2018〕73号)、《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制度的指导意见》(聊发改价格〔2020〕56号)、《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理顺冠县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冠发改价格[2019] 37号)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落实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从严控制非居民销售价格,为企业减轻负担。

四、有什么重要举措?

规定了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开始执行的时间、并规定了各经营企业需定期将实际采购价格、数量及销售价格、数量等凭证报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是多少?

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2.91元/立方米。

六、燃气企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燃气企业应按照《通知》规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并积极报送天然气价格联动数据资料,未经审核,不得随意联动价格。

七、什么是“价格联动”?

本县行政区划内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当地天然气(包括市场采购的高价气、竞拍气)综合城市门站价格涨跌同向联动调整。

八、天然气销售价格如果超过规定的最高销售价格,群众可以通过什么渠道投诉?

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投诉电话为:0635-5238315

九、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发展和改革局

具体联系人:梁丽华

咨询电话:0635-523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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