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冠县人民政府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止,并通过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f.gov.cn)进行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财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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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规范与安全。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冠县财政局大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建设,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努力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59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表,冠县政府网上公开了2018年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019年预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深入财政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资金安排情况等信息。2019年度,公开月度财政信息12条,发布采购信息1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环节标准和责任分工,确保在法定时限内以严谨规范形式进行答复。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明确依申请公开途径,未发生拒收、不予答复、误做信访件转办等情况。2019年度,冠县财政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2019年度,冠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没有被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冠县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工作规定》、《冠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冠县行政机关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冠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冠县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管理,促进信息发布内容及审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突出抓好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的。综合运用各类平台,在突出抓好网站这一公开主渠道的同时,统筹运用报纸、微信、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发布重要会议活动、财政动态等。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和充实了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办公设备,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考核任务。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通过投诉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评议的作用,使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规范程序,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强化保密监督检查。2019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9年,共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9 | 8.082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定差距。
(一)主要存在问题。一是个别科室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步打算和改进措施。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围绕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采取适当的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内容,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及时、准确上网公开,能够方便公众查询。二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通过例会学习、专题学习等形式,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了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各子栏目进行信息的补充和完善,保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完善我局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五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将涉及全县经济和民生民情的财政信息主动上网公开,切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