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172X/2020-26737689
冠县财政局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0-12-15
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冠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失效
GXDR-2020-0160003
2020-12-15
冠财绩〔2020〕4号
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冠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冠财绩〔2020〕4号
【效力状态:失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了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压实绩效管理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冠县县委 冠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冠发〔2019〕11号)、《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冠政办发〔2019〕43号)、《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冠县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冠财绩〔2020〕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冠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冠县财政局
2020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提高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冠县县委 冠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冠发〔2019〕11号)、《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县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冠政办发〔2019〕43号)、《冠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冠县县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冠财绩〔2020〕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以下简称绩效目标),是指依据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反映预算安排的政策和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项目库建设、预算编制、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第三条 绩效目标管理是以绩效目标为管理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报、审核、批复下达、调整和应用等为主要内容所开展的预算管理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省和市县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安排的,纳入我县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中央和省、市、县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以下简称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管理,中央和省、市有明确管理办法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绩效目标管理依据包括: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家和省、市、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总体要求等。
(二)部门职能及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或项目规划、中期财政规划。
(三)县财政中期和年度预算管理要求。
(四)资金申请文件、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规划和申报指南。
(五)相关历史数据、行业标准、计划标准、行业规划、社会预期等。
(六)中央和省、市下达任务和评价指标。
(七)财政部、省、市县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依据。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绩效目标管理由县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各级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财政部门负责绩效目标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制定县级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审核、批复县本级预算绩效目标,下达县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指导县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级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八条 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所属单位和镇街业务主管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九条 县级财政部门按要求组织指导本区域内省、市县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指导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街财政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十条 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本部门及本区域内县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资金使用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县级财政资金绩效目标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 绩效目标的编报
第十二条 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资金申请单位逐级编报。
第十三条 绩效目标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合法合规。绩效目标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和省、市、县重大战略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要求。
(二)指向明确。绩效目标应与资金的政策目标、用途、使用范围、预算支出内容等紧密相关。年度绩效目标与实施期绩效目标应紧密衔接,绩效指标对实现绩效目标具有足够支撑。
(三)重点突出。绩效目标应清晰反映资金的核心产出和效果,力求精简准确、突出重点。
(四) 细化量化。绩效指标应结合工作实际,尽量定量细化, 量化数据易于获取。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指标,可采用定性表述,但应具有可衡量性。
(五)合理可行。综合考虑成本和效益,绩效目标要与计划期内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适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对完成任务目标具有约束力,避免设立过高或过低。
第十四条 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应按预算级次,分别编制县本级项目绩效目标、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对于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政策和项目,在编报年度绩效目标的同时,要编报实施期绩效目标,反映预算安排的政策和项目支出在实施周期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第十五条 县本级项目绩效目标,由县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使用单位在项目入库时按要求编制,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见附件1),报送县财政部门,并随预算编制流程相应调整绩效目标。
第十六条 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应当按照涉及范围,由各级主管部门和单位按要求分别编制整体绩效目标、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
(一)整体绩效目标由县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反映在全县范围内,某项转移支付全部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县业务主管部门在申请转移支付预算时,按照县财政部门要求,编制转移支付资金整体绩效目标,填写“县级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并按预算编制程序报送县财政部门。
(二)区域绩效目标反映在乡镇级区域内,某项转移支付全部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实行因素法管理的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下达时,县业务主管部门应将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分解为各镇街区域绩效目标,不能直接分解的,应明确区域绩效目标编报要求。对提出区域绩效目标编报要求的,由具体实施单位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填写“县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5),报送镇街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形成本镇街区域绩效目标,填写“县级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4)。经本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送县业务主管部门并抄送县财政部门。
(三)项目绩效目标由项目实施单位编制,反映用于某个具体项目的转移支付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实行项目法管理的转移支付资金,由项目实施单位在申报项目时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填写“县级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按规定程序由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 逐级报送县业务主管部门并抄送县财政部门。
第十七条 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应包括:总体目标、绩效指标及其指标值。
第十八条 总体目标应从相关财政支出的政策意图、总任务、总要求、总产出和总效益等方面进行设定。
第十九条 绩效指标主要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
(一)产出指标是对预期产出的描述,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
(二)效益指标是对预期效果的描述,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三)满意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及其他相关群体的认可程度。
第二十条 绩效指标应当明确指标值,且与绩效指标逐一对应。指标值通常用相对值和绝对值表示。绩效标准可依据或参考历史标准、行业标准、计划标准或财政部、省、市县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标准,进行编报。
第四章 绩效目标的审核
第二十一条 按照“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程序分别审核。
第二十二条 绩效目标审核要点:
(一)完整性审核。绩效目标填报要素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细化量化,明确清晰。
(二)相关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与单位职责任务紧密相关,是否设定了相关联的绩效指标,是否与资金预算安排相匹配。
(三)可行性审核。绩效目标是否符合国家及省、市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是否符合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否经过充分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是否过高或过低,是否符合成本效益最优原则等。
(四) 其他审核。
第二十三条 县本级项目绩效目标审核:
(一)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送县财政部门。
(二)县财政部门负责对县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并反馈县业务主管部门修改完善。
第二十四条 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审核:
(一)县财政部门负责对县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并报送的整体绩效目标进行审核。
(二)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各镇街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的区域或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并报送县财政部门。
(三)镇街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编制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县业务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对预算金额较大、专业技术性复杂、社会关注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关系重大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学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行业领域第三方予以审核,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提出审核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 绩效目标的批复下达、公开与应用
第二十六条 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县级预算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后,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一)县本级项目绩效目标,由县财政部门随部门预算同步批复。
(二)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由县财政部门在下达转移支付预算时,同步下达区域或者项目绩效目标,不能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的,要求各乡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域绩效目标。相关部门单位、镇街财政部门要按照县级下达的区域或项目绩效目标,将绩效目标落实到资金使用单位。
(三)对据实结算等特殊项目的转移支付资金,应明确政策实施期的补助(或奖励)对象、标准、条件、定期评价等绩效管理要求,下达年度预算时,可不要求同步下达绩效目标。
(四)对应急救灾等确不能同步下达绩效目标的转移支付资金,应提出绩效目标编报要求,由镇街业务主管部门按程序将区域或项目绩效目标报县业务主管部门,县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县财政部门备案。
(五)对于由乡镇级统筹整合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镇街财政部门要列出资金使用的项目清单,镇街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将项目绩效目标报县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县财政部门。
第二十七条 绩效目标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和变更。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或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调剂)预算或绩效目标的,应按预算管理流程,调整并报财政部门下达绩效目标,报县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按照“谁申报目标,谁公开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县业务主管部门按要求公开。
第二十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预算执行,并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做好结果应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各部门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14日。《冠县县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冠财发〔2016〕59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
|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编码 | ||||
| 项目实施单位 | |||||
| 项目属性 | |||||
| 项目期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
|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 年度金额: | ||||
| 其中:财政拨款 | |||||
| 其他 |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 1、 | |||||
| 2、 | |||||
| 3、 | |||||
| …… | |||||
| 总体目标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 实施期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附件2:
《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县业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在申请政策和项目预算时填报。
二、填报说明
(一)年度:填写编制部门预算所属年份或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年份。如:2020年编报2021年部门预算,填写“2021年”。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按规范的项目名称内容填报,与部门预算项目名称一致。
2、项目类别:按照项目性质不同,分为业务类项目、投资发展类项目。
3、主管部门:填写项目主管部门(一级单位)全称。
4、主管部门编码:按财政部门规定的预算编码填列。
5、项目实施单位:填写项目用款单位。
6、项目属性:根据项目属性填列。
7、项目期限:填写项目整体实施计划开始时间到计划完成时间。
8、项目资金申请:填写项目资金总额,并按资金来源不同分别填写,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等。
9、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描述本年度项目实施的进度,根据具体细化的实施内容,分别填写计划开始时间和计划完成时间。
(三)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从相关财政支出的政策意图、总任务、总要求、总产出和总效益等方面进行设定。
1、实施期目标:概括描述项目整个计划期内的总体产出和效果(跨年度的延续项目)。需要明确总体的计划、时间点、需要的资源及结果。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对战略目标(部分)的表述为:“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毛入学率达到40%”等。
2、年度目标:概括描述项目在本年度所计划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四)实施期绩效指标
实施期绩效指标是对项目长期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一般包括:
1、产出指标:反映预算部门根据既定目标计划完成的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
数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完成的产品或服务数量;如:完成1000人的专业教师培训,修建200公里农村公路,发放1000户低保家庭补贴等。
质量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如:教师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公路建设技术状况指数达到90%,低保户补贴覆盖比例达到95%等。
时效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结束培训后高级教师资格达标率达到60%,计划在12月份之前完成道路修建,按时间进度每月发放到低保户等。
成本指标,反映预算部门计划提供产品或服务所需成本,分单位成本和总成本等。如:租用大型会议室费用50万元、印刷培训材料费用30万元,水资源重点监控成本8000元/户(比去年下降500元/户),水泥、建材、石料价格等。
(1)绩效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如:专业教师培训人数、合格率、达标率,粮油物资达产量,购置专业设备台组数等。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对应以上指标内容,如:培训1000人、90%、60%,2000万吨,100台精密仪器等。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财政支出预期结果的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
经济效益指标, 指项目支出产生的经济效益。如:实现出口创汇5000万元,农贸市场交易额比改造前同比增长20%等。
社会效益指标,指项目支出产生的社会效益。如:下岗职工再就业率达到6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8%以上,农贸物资产品供需稳定,新修公路缩短了通行时间、提高了运输效率等。
生态效益指标,指项目支出带来的环境效益。如:污水排放量减排1000吨,植被覆盖率达到60%,饮用水源重金属含量下降70%等。
可持续影响指标,指项目支出带来的可持续影响。如:万元GDP能耗下降5%,高级职称占研发人员比重提高5%,水土流失现象得到控制、雾霾天气减少,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化学耗氧量COD值降低等。
(1)绩效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如:下岗职工再就业率,水质等级等。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对应以上指标内容,如:就业率大于90%,水质改善达到四级。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反映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财政支出效果的满意程度,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如:参与培训人员满意度达到90%,人们对政府提供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5%。
(1)指标内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细分的绩效指标确定为具体内容。
(2)指标值:对指标内容确定具体值,其中,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3)备注:其他说明事项。
4、实际操作中确定的长期绩效指标具体内容,可由各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需要,在上述指标中选取或做另行补充。
(五)年度绩效指标。是对项目本年度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具体内容填写参照“实施期绩效指标”。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申请中其他需补充说明的内容。
附件3:
县级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
| 主管部门 | 主管部门编码 | ||||
| 项目实施单位 | |||||
| 项目类型 | |||||
| 项目期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
|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
| 财政拨款: | |||||
| 其他: |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 1、 | |||||
| 2、 | |||||
| 3、 | |||||
| …… | …… | …… | |||
| 总体目标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 实施期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附件4:
县级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 项目名称 | |||||
| 镇街主管部门 | 县级主管部门 | ||||
| 项目实施单位 | |||||
| 项目类型 | |||||
| 项目期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
|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
| 县级补助: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 |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 1、 | |||||
| 2、 | |||||
| 3、 | |||||
| …… | |||||
| 总体目标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 实施期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
附件5:
县级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 年度)
| 项目名称 | 所属专项 | ||||
| 镇街主管部门 | 县级主管部门 | ||||
| 项目实施单位 | |||||
| 项目类型 | |||||
| 项目期限 | 年 月 至 年 月 | ||||
| 项目资金申请 (万元) | 资金总额: | ||||
| 县级补助: | |||||
| 地方资金: | |||||
| 其他: | |||||
|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 项目实施内容 | 开始时间 | 完成时间 | ||
| 1、 | |||||
| 2、 | |||||
| 3、 | |||||
| …… | |||||
| 总体目标 | 实施期目标 | 年度目标 | |||
| 长期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四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
| 质量指标 | |||||
| 时效指标 | |||||
| 成本指标 | |||||
| ……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 社会效益指标 | |||||
| 生态效益指标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 ……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
| …… | …… | ||||
| 其他需要说明 的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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