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172X/2020-26737731
冠县政府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0-11-16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
有效
无
2020-11-16
冠政办字〔2020〕3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
冠政办字〔2020〕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确保“一守六保三促”任务落实和财政平稳运行,根据省、市《关于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六稳”“六保”,兜牢“三保”底线
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做好“六稳”工作,落实“一守六保三促”任务。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把保居民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突出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要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确保基本民生支出只增不减,着力做好特困群众兜底保障、重要生活必需品保供等工作。要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下简称“三保”)底线,密切关注全县“三保”执行情况,加强对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开发区“三保”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上级保障政策,确保“三保”政策落实到位。研究落实县级财政补助责任,对所辖乡镇(街道)、开发区出现“三保”困难的给予补助。实施工资发放和民生保障监测调度制度。对于工资统发单位,严格按照统发工资流程,各司其责,确保工资按时发放;对于未统发工资部门,由财政局实行月调度。统筹整合资金,确保民生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二、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的重要支撑,是当前经济稳定恢复的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抓好政策落实,打好减税降费、财政直达资金等纾困企业政策“组合拳”。要围绕保市场主体,密切跟踪疫情态势和经济运行情况,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力度,严禁征收“过头税费”、违规揽税收费和虚增收入,决不能因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而乱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确保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使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对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到位、违法违规增加财政收入的,要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三、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
各级各部门应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采取更为俭省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县级财政2020年在年初预算压减的基础上,要求会议费、差旅费、接待费支出要压减30%以上,因公出国(境)要压减50%以上。对无法执行的因公出国(境)费全部收回,对尚未签订采购合同的计算机设备、办公设备和家具等,一律停止采购,资金全部收回;对可暂缓实施的项目支出全部收回,严禁新建楼堂馆所,除危房外不得新批复实施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不得新增购置一般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增加编外人员经费,应由本单位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事项,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增加支出。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参照省市县措施,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压减力度,确保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执守简朴、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
牢固树立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绩效预算理念,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增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2021年度预算编制,切实打破基数概念和预算支出固化僵化的格局,按照有依据、有标准、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原则,重新排项目、定资金,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要强化预算管理约束机制,将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审计查出问题与预算安排挂钩,针对发现问题相应压减下一年度相关部门、相关资金预算安排。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到预算管理中,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
五、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与管控
各级各部门要严把预算支出关口,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切实硬化预算执行约束。除中央有明确要求,省、市、县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以及疫情防控、应急救灾事项外,预算执行中不得出台新的增支政策。要对预算支出实施“红黄绿”预警管控,对民生政策、疫情防控,以及教育、科技、人才、扶贫、就业、水利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支出实行“绿色通道”畅行,全力予以保障;对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等压减控制类支出实行“黄色预警”管理,根据优化调整后的规模重新研究分配意见;对停止安排类支出实行“红色禁行”控制,坚决不予安排。(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六、加大存量资金资产盘活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本地本部门存量资金,建立定期集中清理机制,严格落实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对结转超过一年的资金、结余资金和政府采购节约资金,以及不具备实施条件或不急需的项目资金全部收回,做到应收尽收,统筹用于更加急需的重点支出。深挖存量资产潜力,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清查摸底,分类实施调剂共享、处置变现和市场化运营等措施,加大盘活变现力度,弥补减收缺口。(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七、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全过程监管,突出抓好中央直达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发挥好直达资金效益,确保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严格执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建立受益对象实名台账,做到每笔资金都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可查可控,切实提高纾困政策落实的精准性、时效性。加快新增专项债券使用进度,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上,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直各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八、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不得因应对疫情而忽视债务风险,不得以财政困难为由违规举债制造新的风险。完善全口径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规范做好隐性债务变动统计工作,对债务数据造假“零容忍”,一旦发现坚决按规定严肃查处。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制度,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增加政府隐性债务。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对风险事件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强化违法违规举债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处置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责任、完善制度、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落细本通知要求,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要将落实情况于2020年年底前报送县财政局。
冠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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