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划定漳卫南运河冠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的通知
时间: 2025-03-28 08:51
索引号
3715250012/2025-45684162
发布机构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冠县河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3-28
名称
关于继续执行《关于划定漳卫南运河冠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的通知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继续执行《关于划定漳卫南运河冠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内容如下:
一、漳卫南运河冠县段河道管理范围为漳卫南运河冠县段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即堤防背河堤脚以外5米范围线至河道中心线。
二、漳卫南运河冠县段堤防保护区范围为临河护堤地以外30米、背河护堤地以外50米之内。
三、划定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四、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和保护范围内一切与建设相关事宜,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如对《公告》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gxhwj2016@163.com。
附件:《关于划定漳卫南运河冠县段河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
冠县河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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