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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解读:最新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时间: 2025-05-01 16:37

索引号

3715250012/2025-45758686

发布机构

冠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5-01

名称

媒体解读:最新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5月1日讯(冠县融媒体中心 王岩) 近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冠县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针对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出台具体措施,主要包括21个方面(4个明确、5个规范、3个措施)。

“4个明确”厘清检查边界

明确涉企检查主体。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梳理本级涉企行政检查主体,依法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向社会公告,确保主体合法合规,杜绝任性检查行为。

明确涉企检查事项。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梳理制定本单位、本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避免随意检查。

明确涉企检查标准。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现有检查标准制定“检查表单”,简单事项“一表通查”。

明确指引企业经营。加强对企业的日常指导和服务, 帮助企业规避违法风险。

“5个规范”优化检查程序

规范涉企年度检查计划。各行政执法部门每年3月底前向冠县司法局备案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信息同步共享至同级纪检监察机关。

规范涉企专项行政检查。涉企专项检查评估后拟定专项检查计划,经批准后备案公布。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方式。“综合查一次”改革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根据企业风险状况确定检查频次,完善检查标准和结果互认共享机制避免不同部门标准冲突,利用智慧化手段实现“非现场监管”,避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选择性检查,提升监管效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规范涉企执法人员行为。入企检查时不得少于两名行政执法人员,检查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人员应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或出示电子执法证件由企业负责人员通过“爱山东”APP 扫码核验。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程序。“扫码入企、逢进必扫”,依托“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对涉企行政检查“事前备案、计划匹配、扫码入企、全程留痕、事后评价”,确保行政检查工作公开透明、源头可控。

“3个措施”提升监督质效

畅通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的协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员作用,广泛收集涉企行政检查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开展行政检查专项监督。对企业多次投诉举报应处理但怠于履职、多头重复低效检查、未扫码检查、擅自开展专项检查、超合理频次检查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查办督办、通报曝光、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纠错。

加强督导调查统筹协调。全口径规范非行政检查入企行为,杜绝变相行政检查,同时强化统筹规范,坚持问题导向,确保督导实效。

记者从冠县司法局了解到,目前冠县已完成37个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及行政检查事项692项)的动态调整,并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通过“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完成了年度计划备案,组织997名执法人员对应用进行轮训,在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上已有账号2127个,通过平台开展行政检查53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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