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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帮你解决发展问题!

时间: 2023-07-18 16:57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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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融媒体中心

发文日期

2023-07-18

名称

@个体工商户,帮你解决发展问题!

7月18日讯 (冠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周长祥)近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冠县支行、国家税务总局冠县税务局等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冠市监字〔2023〕16号)。在降低经营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助力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出台了22项具体措施,帮助我县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存在问题,促进我县个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悉,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第190次常务会议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55号),于2022年11月1日正式施行;2022年12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市监发〔2022〕14号);2023年4月10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4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聊市监字〔2023〕23号),我县《措施》的出台,是对国家、省、市政策文件精神的落实,也是对我县实际工作情况的具体要求。

据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与审批协调科科长张林军反映,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县有个体工商户47294户,占全县私营市场主体的71%,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等行业。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了以下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

“四级通办+一事联办”优化流程服务个体工商户。通过压减办事环节,拓展市、县、乡镇(街道)、社区“四级通办”,在政务大厅设置“个体户一事联办”专窗,对饭店、书店、超市、美容院等16个场景实施“1+N”一事联办,并提供免费帮办代办服务等,实现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的同时一并完成许可证变更等事项。截至目前,冠县共办理个体户经营者变更“四级通办+一事联办”30余件,申请环节压减67%,申请材料缩减50%,办理时限压缩70%。

信用赋能助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压减修复时限,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法定时限为5天,对手续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结,压减时限 80%以上;推行容缺受理,申请人提供主要材料及守信承诺书后,同意受理并限期补交材料;强化提醒服务,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息等提醒市场主体按规定年报、注意事项及便捷办理年报的方式等内容。2023年1-6月份,发送短信10余万条,容缺办理80余次;办理移出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名录671户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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