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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第三中学2023-2024学年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

时间: 2024-08-30 16:46

索引号

/2024-45604662

发布机构

冠县第三中学

发文日期

2024-08-30

名称

冠县第三中学2023-2024学年艺术教育工作自评结果



冠县第三中学美育教育工作自评结果


学校名称(公章):

冠县第三中学


联系电话:






学校类别:

完全中学





教学班总数:

小学

0

;

初中

14

;

高中

40

;









在校学生总数:

小学

 0

;

初中

721

;

高中

1924

;









专任教师总数:

小学

 0

;

初中

3

;

高中

9

;








自评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记录

自评得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课程

(30)

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音乐、美术等艺术课程。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课程,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音乐(课时/)

1

25

地方艺术课程欠缺。

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发地方艺术课程。

美术(课时/)

1

综合艺术(课时/)

0

地方/学校艺术课程(课时/)

0

列出地方/学校艺术课程名称


自评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记录

自评得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艺术活动

(20)

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艺术活动,因地制宜建立学生艺术社团或兴趣小组,保证每周有固定的艺术活动时间,每年组织合唱节、美术展览和艺术节等活动。充分利用学校校歌、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校园、教室、走廊、宣传栏、活动场所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环境。

学校开展艺术节等活动场次(/)

2

15

艺术社团活动学生参与度有待提高。

1. 丰富活动形式

2.提高学生参与度

每周开展艺术活动频次(/)

2

校级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数量()

4

列出学生艺术社团/兴趣小组项目(如合唱、民乐、管乐、交响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书法等)

合唱、国画、书法、素描。

艺术活动学生参与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90%

校园文化艺术环境基本情况

良好

艺术教师

(20)

在学校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配备艺术教师,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加强教师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艺术教师总数

12

专任

12

音乐

9

16

美术教师有缺额。

1.向上级部门申请师资。

2.校内积极协调、合理分工。

美术

3

兼职

0

其它

0

艺术教师生师比

220

:1

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比例

音乐学科

6

:1

美术学科

18

:1

艺术教师平均周课时(课时/)

14

艺术教师缺额数()

1

本学年艺术教师参加县级以上培训人数()

12


自评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记录

自评得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条件保障

(20)

设置艺术专用教室和艺术活动室,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


音乐()

2

14

缺乏艺术场馆。

积极申请,因地制宜。

美术()

4

其它()

0

列出艺术专用教室/活动室名称


艺术场馆()

0

面积()

0

列出艺术场馆名称

 

是否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艺术课程教学和艺术活动器材

特色发展

(10)

发挥本校艺术教育资源优势、依托本地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资源,形成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特色。充分利用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利用当地文化艺术场地资源开展艺术教学、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学校与社会艺术团体及社区建立合作关系。

列举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发展成果

结合学校地域文化与资源,挖掘特色艺术元素。开设艺术校本课程,从艺术历史、技法到创意设计逐步教学,使学生掌握传统技艺同时传承地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7

艺术资源开发不够深入。

积极研究利用本地资源。


自评项目

自评内容

自评记录

自评得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

改进措施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加分10)

认真组织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

实施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起始学年

2022

8

个别学生不够重视。

积极引导,提高学生重视程度。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覆盖面(占学校学生总数比例)(%)

100

本学年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

成绩

上学期

下学期

优秀(%)

50

75

良好(%)

50

25

合格(%)

0

0

不合格(%)

0

0

自评结果

总分

85

等级

良好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注:1.请对应自评项目和自评内容进行自评,并认真填写此表。   





    2.艺术教师生师比、配备情况、缺额情况、培训情况均以艺术专任教师数量为基数填报。



    3.艺术教师配备标准:城镇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6:1,美术学科7:1;农村小学教学班数与艺术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为音乐学科7:1,美术学科8:1。初中教学班数与音乐、美术学科教师配备的参考比例均为10: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配备,参照初中配备。



    4.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5.学校可另附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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