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0 16:01:18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6055570,邮箱:gxhb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级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强化信息发布,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出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要求各科室要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要求,按时保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工作、及时、精准、高质量做好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2024年共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53条,主要包括部门动态、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等方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5篇,其中主要负责人解读1篇、图文解读1篇、政策简明问答解读2篇,媒体解读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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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保红线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1件、占20%,不予公开1件、占20%,无法提供1件、占20%,其他处理2件、占4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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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信息管理

工作中按照《聊城市生态环境局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要求,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监督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向全社会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本局部门动态、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等方面信息,确定专人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维,保障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了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对科室人员加强日常指导和监督管理,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强化交流学习,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3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仍任重道远。近年来局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了一定的提高,但面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和群众的实际期望尚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认真对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强化一盘棋意识,督促局机关干部职工抓实抓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出台《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2024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各科室严格按照任务分工要求,按时保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做好公开工作、及时、精准、高质量做好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办理政协提案1件,办复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政务公开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线上线下齐发力,持续在公开方式、对外服务上下功夫,线上强化培训学习、信息发布和公开程序,线下利用文明实践活动、政府开放日活动和环保设施对外开放活动,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积极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