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8 10:24:5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6055570,电子邮箱:gxhb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按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环境信息的权益,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生态环境部门良好社会形象。

(一)主动公开

1.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管理、服务的透明、规范、高效。

  

    2.信息发布数量。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607条。其中,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41主要包括政执法信息287条,通知公告信息31空气质量信息30基础建设、组织管理等其他信息9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66主要包括部门动态、重大会议生态建设等信息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政策解读5篇,其中政策吹风会1篇、专家解读1篇、图文解读2篇、文稿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75%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在答复的申请中:不予公开1、占100%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逐级审查公开流程,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各业务科室按时上报有关信息,保证网站栏目内容详实、更新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机关政策文件、重大决策、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等信息等。积极发挥“冠县环保365”微信公众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动态活动等信息多形式、多渠道、及时有效进行信息公开,为群众和企业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计划,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积极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及会议,学习领会工作要求,做好日常对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2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思想还不深入。二是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强。目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处于高位运行期,政策措施进一步强化,对政策解读要求更高。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待加强问题,下一步将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根据工作职责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对应责任科室,压实制度和责任,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针对政策解读问题,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主动走进群众,了解群众所惑,正面回应疑虑,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严格按照《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27号)要求,根据任务分工,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办好政府开放活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提案3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全年累计组织开展活动24次,邀请群众代表、企业代表、环保网格员等各界人士到冠县污水处理厂、国环垃圾处理厂等环保设施单位进行了实地参观,并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11日到12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