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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情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关于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4-01-19 16:06

索引号

11371500MB2878706K/2024-45231912

发布机构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发文日期

2024-01-19

名称

【问题整改情况】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关于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关于专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冠县审计

    收到《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问题整改工作组,对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取得很好整改效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项目验收不规范,同一项目出现不同验收日期或者缺少验收日期。2021年开展的冠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一批项目投资3443.74万元,涉及6个标段。经查看相关资料发现,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显示验收日期与中标公司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不一致;2022年开展的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投资3798.48万元。除第5标段填写验收日期外,其余7个标段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未填写验收日期的问题。采取立即整改我们根据实际验收日期进行了完善

(二)应入未入固定资产7385.27万元。其中:

1.冠县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一期)143.05万元。经查,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2020年8月31日与金锣水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冠县一体化污水处理项目(一期)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显示合同总金额7373500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用1430500元,设备租赁运维费用5943000元(3年)。对于土建工程费用1430500元合同约定由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承担,对于该部分形成的资产,未入固定资产。

2.冠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一批项目3443.74万元。2021年开展了冠县“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一批项目,项目预算3458.55万元,审核金额3443.74万元。验收日期为2021年11月和12月,但是项目验收后未入固定资产。

3.冠县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3798.48万元。2022年开展了2021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EPC),项目预算4425万元,审核金额3798.48万元。,但是项目验收后未入固定资产。

对以上3项未入固定资产的问题。我们于2023年11月16日前完成了整改,已经这3个项目的资产7385.27万元入了固定资产

(三)个别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维质量低。村内污水收集桶近期闲置未利用,污水拉运罐车闲置。2020年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开展了冠县2020年度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投资569.298万元。抽查发现兰沃乡村内污水收集桶内塑料袋、塑料瓶等固体垃圾较多,近期未使用,赵柳邵村、贾曲村2个村庄污水收集桶丢失;10个村庄污水收集桶侧翻或歪倒(赵柳邵村、贾曲村、大焦庄村、蔡庄、郭柳邵、张连子、后王羡、朱庄、柳柳邵、东张庄);2个村庄污水收集桶已满未清运(大柳邵村、小焦庄村)。有的村庄桶内固体垃圾(矿泉水瓶、塑料袋等)较多的问题,审计调查指出该问题,兰沃乡政府已组织人员将歪倒的收集桶扶正,将已满的收集桶清理。我局今后将加大对资产使用情况的督导力度,做好项目末端督促管理工作,促进项目发挥效益

二、采纳审计建议情况

(一)我局今后将加强项目后期管理,避免出现“重建设、轻管理”问题。项目完工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将资产移交,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定期督导检查,对于后期使用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确保资金发挥效益。

(二)规范项目验收工作。项目完工后,认真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完善有关资料,实事求是、客观反映项目真实情况。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情况

(一)成立项目招投标、项目验收等工作组,切实把项目管理好,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加强资产管理工作,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资产管理规定,对于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一律计入固定资产。

 

 

              

                                                  2024 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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