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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2021-01-26
专家解读:《冠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应急科负责人陈明飞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冠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背景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自2015年3月19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通过,2015年4月16日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公布,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为建立健全我县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机制,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控制、消除和最大程度地减少其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切实做好全县突发环境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冠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二、决策依据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保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聊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
三、出台目的
切实做好我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机制,高效、有序地组织预防、控制,提高应对处置能力,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进一步提高政府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最大程度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重要举措
明确了应急组织体系机构及职责,详细制定了各种风险的预防、预警和信息报告流程,明确了应急事件的响应措施及后期处置措施,加强信息、人、财、物、医疗、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并做好相关宣传培训、联合演习等工作。
五、此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本县界外发生但影响到本县的突发环境事件。
六、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分级
分为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Ⅰ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Ⅱ级)、较大环境污染事故(Ⅲ级)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Ⅳ级)四级。
七、县环境应急指挥部的职责
1、组织指挥、调动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行动,并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
2、掌握处置事件的全面情况,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3、确定和宣布应急和应急期的起止时间。
4、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抢险救灾队伍。
5、指导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
6、发布事故的重要新闻信息。
八、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影响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警报,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九、我县发生一般环境污染事故后,应采取的措施
1、先期处置。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响应,按规定向所在地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主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支持,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实施和调整应急救援和处置方案时参考。
2、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根据规定成立突发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依法及时公布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决定、命令;
(2)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工作;
(3)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4)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
(5)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
(6)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特点,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通讯等方式告知单位和公民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7)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确定受到威胁的人员的疏散和撤离的时间和方式;
(8)按照本预案规定及时报告信息。
3、环境应急监测: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环境监测工作,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1)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情况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水文和地域特点,制定环境应急监测方案,确定污染物扩散的范围和浓度;
(2)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预测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污染物的变化情况以及对人群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情况,并将其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的技术支撑。
4、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的原则。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适时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十、名词诠释
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
先期处置:是根据事故等级,在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事故处置的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到来之前,事发地县政府要以最短时间、最快速度组织各方面力量实施的防止事态扩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险救援、现场管控等措施。
后期处置:主要包括污染物处理、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善后赔偿、抢险过程和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及应急预案的修订等内容。
十一、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
具体联系人:陈明飞
咨询电话:0635-600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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