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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崇文街道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的批复

时间: 2021-01-29 17:35

索引号

11371525004312634J/2021-26740201

发布机构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1-01-29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崇文街道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的批复

政策背景: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重要批示精神,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有力举措,有利于优化农村“三生”(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解决“四化”(耕地碎片化、空间分布无序化、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问题。结合冠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崇文街道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

决策依据:按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相关部署要求,2019年12月自然资源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鼓励试点乡镇通过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0〕130号)。冠县崇文街道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崇文街道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镇建设实施方案》。

出台目的: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提升全域生态环境质量,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高品质生产生活环境,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重要举措:在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全域规划、整体设计、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有效保障资金供给、健全组织建设,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保护和传承乡村历史文化,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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