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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冠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2020-05-08 15:20

索引号

11371525004312634J/2020-26739920

发布机构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05-08

名称

解读《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冠县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1910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切实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成立冠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根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19107号)文件要求,为落实2019年中央1号文件,切实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成立冠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

决策依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101号)、《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聊自然资规发〔2019107号)等文件要求。

出台目的:为了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重要举措:为了加强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县级成立以分管县长为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分管业务领导及乡镇(街道)镇长(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小组的职责,对所负责的乡镇(街道)的内外业工作进度进行时时督导,并协助作业单位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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