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冠宜春西路82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83625;邮箱:gxgt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了《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拓展公开深度和广度,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198条。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918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552条,规划计划信息55条,行政执法信息22条,政策解读信息14条,其他信息275条。“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0条。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部门、专家、媒体等角度,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形式开展解读。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平台发布政策解读14篇,其中政策简明问答8篇、政策吹风会2篇、图文解读1篇、文稿解读3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增长25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补偿、土地权属性质等方面。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中:予以公开45件、占97.8%,无法提供1件、占2.2%。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1件。信息公开行政诉讼1件,结果维持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落实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制作自然资源领域信息公开标准目录,工作责任进一步细化。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以“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重要发布渠道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公开体验区等阵地建设,及时推送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不断提升单位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明确科室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局办公室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及督导指导,对政府办安排部署的工作,及时下发通知或召开会议,组织及时高效上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078.68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5 | 0 | 0 | 0 | 0 | 0 | 4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做不到与业务工作并重,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情况,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准确;二是对信息公开业务不精通,不能准确掌握业务流程、公开事项等要素内容。
(二)改进情况
通过召开会议及组织业务培训,讲清楚业务工作与信息公开之间的关系,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使之认识到做好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厘清职责边界、讲清楚需要公开的内容、时限要求等要素,加强督导指导,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工作,做好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编制及更新工作。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规划计划、土地供应、土地征收、资源调查等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提案17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9月22日,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举办主题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真正实现惠民利企”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企业家代表、银行代表、群众代表参观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软硬件建设、功能区布局,介绍了各种事项办理事流程、“一证办证”工作成效及营商环境相关工作,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们对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的意见建议。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