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635-5283625,电子邮箱:gxgtjbgs@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扎实推进“五公开”。1、推进决策公开。积极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涉密外,在决策前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征集到意见的主要观点、采纳意见数量、未采纳意见理由等情况。2、推进管理、执行公开。结合机构职能优化,主动公开单位领导信息、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能。3、推进结果、服务公开。一是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征收信息、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招拍挂、生态修复、不动产登记、调查监测等工作公开力度,加大对年度工作总结、年度重点任务落实、重要项目开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公开。二是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要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1、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等信息。2、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征收信息、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招拍挂等工作信息的公开。
三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和保存备查等环节流程,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和原因,可以公开的提供公开资料或查询渠道,依法依规满足群众政府工作信息的需求。
四是加强舆情管控。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据情况。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40条,其中会议公开12条,政策解读31条,管理和服务公开5条,建议提案办理14条,财政信息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46条,通知公告144条,发展规划251条,其他信息35条。


【数据分析】:2020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40条,其中会议公开12条、占比2.2%,政策解读31条、占比5.7%,建议提案办理14条、占比2.6%,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46条、占比8.5%,通知公告144条、占比26.7%,发展规划251条、占比46.5%。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方面信息。从申请答复看,“予以公开”7件。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一是拓宽公开渠道。以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阵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同时,建立“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刊发推送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信息。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明确由地理信息中心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便人民群众了解自然资源信息,提高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热情,增加群众满意度。
三是在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置了政府信息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
一是工作考核。按照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强化考核监督。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发挥社会评议功能。2020年在我局各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
三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了《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程序及公开形式。梳理制定了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限、形式、主体等要素,压实各级责任。
四是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3 | -8 | 15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5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回应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的数量和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围绕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工作,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信息及时公开,公开信息全面,信息内容有质量。
二是大力推进重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
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群众和服务大局上发力,不断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切实展示自然资源系统的良好形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8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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