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紧密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的问题,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力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更好地服务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定期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措施及任务,协调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冠县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及相关人员的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我局积极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以增进公众对国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阳光国土”广播栏目、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热线”和“市长热线”等社会公众网上咨询回复办理工作;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就群众关切的事项进行面对面交流,解答群众疑问,深化信息公开效果。全年共参加政风行风热线2次,办理并回复市长热线75条,组织法制宣传活动4次。
四、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责任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调整,按程序经审批后对外公布。
扎实做好征地信息、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及时将土地征收公告、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土地出让公告、成交公示等信息在政务公开栏上发布,方便群众查询。
认真做好重要信息舆情报送工作,增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的主动性和及时性,配备专职舆情信息员,专门负责舆情信息的收集上报,全年共报送各类舆情信息50余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土地市场网等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90条,其中征地信息公开24条,出让公告16条,成交公示14条,工作动态28条,其他信息8条。积极构建网上互动交流平台,搜集来自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并认真做好网上咨询、投诉的回复工作,全年共收网上咨询、投诉2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提出明确的答复意见。充分保障了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益,促进了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了国土信息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件,均依法作出答复。
七、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1件,现等待法院判决。
八、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收到人大建议、议案,政协提案。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8年,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职责,对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和保密审核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和“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无泄密事件发生。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均通过冠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开,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纳入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中。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还不够精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2019年,我局将重点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做到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不断增加国土资源工作透明度,积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针对性。二是强化队伍和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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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 条) | 条 | 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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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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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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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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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4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5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形式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九、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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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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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
(注:各子栏目数总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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