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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312634J/2024-45400004

发布机关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成文日期

2024-07-01

标题

冠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4-07-01

发文字号

冠自然资规发〔2024〕11号

冠县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冠自然资规发〔2024〕11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及《聊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聊城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8-2025年)》、《聊城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2023年全县共出现3次暴雨天气过程,汛期平均降水量574.5mm,较常年同期偏多,未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灾情,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保持平稳,未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2024年地质灾害形式研判

(一)我县地质灾害发生总体趋势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县汛期降雨较常年总体偏多,气候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复杂严峻,灾害类型仍以地裂缝、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为主,灾害规模多为中小型。

(二)地质灾害隐患空间分布预测

地面沉降隐患主要分布在冠县城区。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具有形成时间长、影响范围广、防治难度大、难以恢复等特点,具有区域性、不易察觉性和不可逆性。

(三)地质灾害隐患时间分布预测

地面沉降为缓变性地质灾害,地裂缝、地面塌陷具有偶然性,发生时间不可预测。在3月份至6月份期间,由于地下水水位变幅较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增加。

三、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省重大方略要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有效减轻灾害风险为主线,突出行政防灾和技术防灾相结合,依靠技术支撑、制度建设和智慧服务,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地质灾害以“隐患点”防灾为主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防灾转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四、2024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根据《聊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2-2025年)》、《聊城市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8-2025年)》,以及近年来开展的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等资料,确定2024年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如下:

地面沉降易发区

冠县城区及周边区域(详见《聊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图》)。

主要危害特征:主要对地表,特别是城市建筑、道路桥梁、供排水系统及防洪系统等构成较大威胁。

五、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对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当地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因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防治责任。

(二)部门联动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

1.持续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技术支撑队伍专业优势,完善“人防+技防”体系,对群测群防队伍全面调整充实,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对有变形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做好应急处置,组织开展专业调查,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2.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水平。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让广大群众熟知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开展地质灾害发生趋势研判,遇有突发情况及时调集应急队伍、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县应急管理局牵头)

3.加大房屋建筑施工等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邯济铁路冠县站分别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5.加强水库大坝工程建设及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县水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6.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加快山东省地面沉降监测网冠县建设项目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地面沉降监测能力,及时掌握地面沉降变化情况,支撑国土空间规划、地质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7.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会商和预警信息发布。分析研判气象信息,及时制作预警产品,提高预警预报精度和时效,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配合) 

8.当地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县财政局牵头)

9.严格汛期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加强汛期24小时联合值班值守,完善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及灾情速报制度,提高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准确性,及时启动应急救援技术响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要强化政治担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2.加强部门联动,形成防灾合力。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指导工作,积极协调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教育和体育、应急管理、气象、铁路等有关部门及乡镇(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底线思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及时开展监督检查。

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

白天:0635-7125677

夜间:0635-5283625

 

附件:聊城市地质灾害易发区图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http://59.206.48.156/resources/public/20240702/668373aef52e965fceddf62f.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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