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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312634J/2019-26739609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成文日期

2019-06-14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19-06-14

发文字号

冠政发〔2019〕53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冠政发〔2019〕53号


聊城市人民政府:

冠县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举措,严格落实保护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了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现将2018年度耕地保护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保有量及变化情况

2018年度,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耕地保有量是116.7642万亩,根据2018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我县2018年年末耕地面积116.8730万亩,超耕地保有量0.1088万亩,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县2018年度耕地保有量任务。

二、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

2018年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0.0191万亩,其中使用新增计划指标审批0.0191万亩新增建设用地,全部由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自动生成《耕地占补平衡挂钩信息确认单》,作为补充耕地方案附件一并上报,用于补充的耕地经实地踏勘确认均与建设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双平衡。

我县为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积极探索和改进占补平衡方式,实施2018年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通过开发整理废弃坑塘、残次林地和园地,新增耕地0.2358万亩,用于占补平衡指标。

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占用和补划情况

2018年度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是105.7254万亩,我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5.7261万亩,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四、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

2018年度,市政府下达给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1.27万亩。该项目位于冠县贾镇,项目区北至葛辛村村北,南至二干渠,西至张榆林头村西,东至田茉莉营村东,包括崔庞庄等19个行政村。

该项目预算总投资为904.78万元,建设规模2.49万亩,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2.31万亩。项目从2018年9月开工,至2018年12月竣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打80米深机井41眼,新建石拱桥4座,沟清淤土方量4.02万方;项目区重建4米宽水泥硬化田间道2条,总长3330米;整修4米宽水泥硬化田间道16条,总长12345米,在道路转弯处设抹角23个;新建标志牌1座。已通过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验收。

五、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情况

依据《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标准,农业部门划定了我县高产田面积为110.5696万亩,中产田面积为1.9969万亩,低产田面积4.3065万亩。我县建立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2个,建立省市县级耕地质量定位监测点21个,定期对全县耕地等级实施动态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实施调整耕地等级和对等级降低的区域督促整改,力争使等级不降低。为提高耕地等级和质量,我县加大经济和技术投入,组织农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做好补充耕地后期培肥改良、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另外还建立了耕地质量日常评价制度和耕地质量监测制度。

六、耕地动态监测情况

保护耕地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举措,《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卫星遥感、动态巡查、网络信息等手段,我县通过利用卫星遥感系统对耕地进行全天候、全覆盖监测,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要求,同时,监测成果可作为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的直接依据。我县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耕地违法占用风险较大,2018年度通过卫星遥感系统发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155.23亩,我县综合执法局通过反馈的数据及时进行了立案查处,该停工的停工的、该拆除的拆除、该立案的立案,有效及时的保护了耕地。

七、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和建设情况

(一)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情况

我县制定《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成立耕地保护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将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各项考核指标以县政府文件形式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县科学跨越发展乡镇(街道)综合考核指标范围体系内,县政府与乡镇(街道)签订了2016-2018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18份。

(二)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建设情况

我县将耕地保护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重要内容,还相继制定了《冠县领导干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问责暂行办法》、《关于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冠县耕地地力保护制度》、《关于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六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开展了政府领导干部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离任审计工作,以上文件的制定实施有力的保证了我县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工作的完成。

今后,我县将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的共同责任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努力开创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新局面。

 

 冠县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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