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312634J/2023-26744329
冠县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23-08-10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城镇6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有效
无
2023-08-10
冠政字〔2023〕45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城镇6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冠政字〔2023〕45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冠县城镇6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冠县《冠县武训大道西、冠宜春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冉子路南、兴业路东、东环路西、振兴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北部工业园区(铁北东片区)武训大道东、苏州路南、东环路西、邯济铁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冠县北部工业园区(铁北西片区)北环路北、建设路东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清水镇中心街西、堠码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柳林镇S247以东、人和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二、因地制宜,因需定性。要加强控规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根据不同区域的特征采取不同的控制编制深度和层次。以各地块为突破点,做好公共空间与公共环境的营造,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
三、加强规划组织实施。《控规》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把规划落到实处。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冠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