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312634J/2023-26743407
冠县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23-04-12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城镇8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有效
无
2023-04-12
冠政字〔2023〕21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城镇8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冠政字〔2023〕21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冠县城镇8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冠县冉子路北、邯济铁路南、武训大道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冠县烟庄街道冉子路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武训大道东、团结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工业路东、冠宜春路南、建设路西、滨河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定远寨镇振兴路南、义和路东、教育路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东古城镇309国道北侧、106国道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辛集镇S247西、中心卫生院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桑阿镇3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升压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二、因地制宜,因需定性。要加强控规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根据不同区域的特征采取不同的控制编制深度和层次。以各地块为突破点,做好公共空间与公共环境的营造,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
三、加强规划组织实施。《控规》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把规划落到实处。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冠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鲁公网安备371525000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