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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312634J/2022-26742564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成文日期

2022-11-03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1个街区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2-11-03

发文字号

冠政字〔2022〕36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冠县1个街区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冠政字〔2022〕36号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单位报请审批的《关于呈请批复<冠县1个街区4个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冠县东古城镇国道309以南以东、水厂路以北、长顺渠西路以西、西环路以东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振兴路南、冠宜春路北、东环路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冠县地方政策性储备粮库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柳林镇通昌路东、振兴路西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冠县烟庄燃气调压站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

二、因地制宜,因需定性。要加强控规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根据不同区域的特征采取不同的控制编制深度和层次。以各地块为突破点,做好公共空间与公共环境的营造,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空间布局。

三、加强规划组织实施。《控规》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把规划落到实处。要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冠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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