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1-17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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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01-17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3年以来,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抓好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杜绝行政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发生,确保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现将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切实把行政执法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一年来,局党组始终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作为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管理工作的前提摆上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科室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并加强督促落实。
二、强化学习,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年来,我局始终把学习放在重要的位置,行政执法工作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一是从2023年至今先后举办了6期“领导干部讲法课”,13期“科长大讲堂”等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把党的政策和上级要求一贯到底,进一步统一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紧迫感。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现行政策规定,结合机关干部作风整顿,通过开展行政效能建设活动,每位执法人员认真查找自身的不足,政治素质、理论基础、服务意识和严格执法的能力明显提高。
三、深入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自然资源管理的法制氛围
围绕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利用的关系,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短信、标语、专栏、街头宣传等多种形式,以“4.22”世界地球日和“6.25”土地日以及“12.4”宪法日为平台,广泛宣传耕地保护、矿产开发、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等法律法规,征订了《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单页、折页;新的《土地管理法》等,利用动态巡查,集中宣传发放到群众手中,累计发放5500余份,条幅37条,展板24块,受咨询人数350余人。使广大干部群众懂得珍惜资源、保护资源的重要性,全面提高了市民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形成每一位公民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建章立制,科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
(一)建立实施了执法公示制度。为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我局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入手,依据自然资源部颁布的五项禁令和行政为民十项措施,确定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将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批准权限、收费标准等予以公开,对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收费标准、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批准文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做到政策、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三公开”。对土地审批等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相关科室集体会审、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有效地防止以权谋私行为发生,将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融入各项工作之中,一方面人民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另一方面对我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保了公正透明、优质高效。
(二)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对建设用地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等事项一律实行集体会审,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股室和直属职能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时办理,保证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建立了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为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自我约束,设置了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制定了严格的违纪责任制度,有效地杜绝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滥用行政权力的现象。在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中,把全县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开发整理、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列入自然资源目标责任制,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的主动性;健全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办制度。根据全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相关要求,建立健全了自然资源动态巡查、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报告备案、过错错案责任追究、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协调机制等制度,使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近年来,我县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受利益驱动,监管和治理的难度比较大。针对这一实际,我局在不断深化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制、量化细化自然资源动态巡查、案件查处、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深入开展了拆违控违专项行动,有效地遏制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发生。在违法案件的处理中做到认定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测绘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等集中培训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专题培训会。整体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六)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监督的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卷宗质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存在的问题
(一)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执行难。近年来,我局建立完善了自然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自然资源“大家管,大家用”的制度虽已逐步健全,但在具体执行中还有差距。同时违法案件调查取证难的问题没有全面解决,部分违法行为未能及时查处。
(二)法治人才支撑不足。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门统一行使县“三定方案”规定中开发边界外涉及土地、矿产、测绘、地质环境、空间规划等部门行业律法法规,也涉及行政、民事等法律法规,行政权力类别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县自然资源系统现有法治人才力量未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构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一是强化执法机构建设队伍。为切实完善自然资源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应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力度,配齐配强专业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确保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正常开展,违法行为得到及时制止,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求行政执法人员具备政治理念过硬、业务素质过硬、纪律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法治队伍的内在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强化制度建设与执行,规范监督管理,推动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抓好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服务高效的自然资源干部队伍;四是改善行政执法条件环境。结合自然资源执法的工作特点,配齐执法办案装备,推进信息平台建设,确保高效、快速、准确地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实现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的信息化、立体化、网络化与动态化;五是强化法治建设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法治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营造保护耕地、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六是充实法治审核工作力量。加强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等支撑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对法治工作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整体提高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
(二)坚持部门联动,推动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地见效。坚持部门联动,加大执法力度,继续增强自然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联合行动,完善联合办案和查处自然资源违法犯罪案件联席会议机制,确保重大违法案件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两到位”。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社会参与、责任明确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警示震慑作用。
(三)加强制度体系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执法监管网络建设,加大举报监督力度,充分发挥执法信息员的监督作用,定期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馈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发现的非法占地、破坏耕地、无证采矿和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对辖区内各类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建设用地等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确保有一个安全、稳定的自然资源管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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