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11-03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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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11-03
政策简明问答:《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明确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面向个人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下沉到乡镇(街道),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指导精神,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利民化、持续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全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起草过程
《通知》起草过程中,纵向参考了中央、省、市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等方面相关政策文件,横向借鉴了多地兄弟县市关于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经县资规局内部多次讨论修改后形成《通知》初稿,并征求了各乡镇(街道)的意见,拟定了《关于明确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工作内容相关事项的通知》。
三、政策依据
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和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聊城具体事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4〕1号),该通知明确将“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列为2024年重点民生事项”。
四、出台目的
将不动产登记窗口搬到农村群众家门口,实现不出乡镇就可以直接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内容。
由乡镇(街道)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窗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置不动产登记必需的电脑、高拍仪等硬件设备,确保在软硬件环境上满足本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受理、制证发证等工作需要。
(二)工作流程。
根据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咨询—落宗—受理、初审—核定、登簿—制证、发证—归档),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明确了各乡镇(街道)不动产登记窗口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职责。
(三)有关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大对便民服务窗口的支持与管理力度,切实做好组织保障工作;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做好法规政策解释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这项民生实事落地生效。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具体联系人:李海燕
咨询电话:0635-712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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