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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时间: 2023-03-24 17:35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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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3-03-24

名称

冠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冠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冠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冠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冠县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市场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 ”的原则,按照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供应计划安排

(一)供应总量

冠县202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为166.7972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61.5138公顷;住宅用地87.3772公顷;商服用地5.344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2.5617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1、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3年度住宅用地计划供应87.3772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21.3895公顷,商品房用地65.9877公顷。

2、住宅用地供应结构布局

根据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发展状况, 结合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去化周期情况,合理确定住宅用地规模,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积极推动乡镇驻地开发用地,对商品房用地成熟一宗,供应一宗,达到均衡合理布局,促进居住平衡。    

三、供应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网上招拍挂的方式有偿供应土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供地。

坚持用地标准,合理调配土地供应结构。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严格落实单宗房地产用地面积不超过7公顷的规定。保障省市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积极实施“标准地”改革供应,签订监管协议,约定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用地标准,联合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批后监管力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实行联合验收制度,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计划的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住建、发改、环保、文旅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五、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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