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635-5888001,电子邮箱:gxzf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好燃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扎实促进“互联网+执法”工作开展,以信息公开促进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争先创优、不断进步。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1条,同比增长52.9%。1、政府网站发布385条,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公示、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其他信息等,分别为181条、127条、27条、50条,分别占比47%、33%、7%、13%。2、通过“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56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政策解读、重要通知等。

三是解读回应情况。2021年,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篇,采取动漫解读的形式对2020年出台的《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冠政办发〔2020〕41号)进行了发布后解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垃圾分类知识。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数量与去年持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为机关简介信息。本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予以公开件,答复率100%。
收费和减免情况: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发布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性审查机制,所有发布信息必须严格签批审查表,经主要领导人签字审批后再进行发布,确保公开信息安全性。扎实做好依申请工作,编制《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统筹运用“冠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畅通公开渠道,以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为重点,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做好“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维护更新,发布重要通知公告,及时宣传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亮点,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公众号关注人数突破2000人,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

(五)监督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机制运转流畅高效。强化人员配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3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与不足,确保整改提升到位。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全局相关工作业务人员的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 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 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71 | ||
行政强制 | 98 | ||
第二十条 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力度不够。虽然大部分信息能够及时制作发布,但是个别公开版快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例如市政服务板块等,在政务公开办公室提醒后才能确保及时发布。二是内容审查不够细致。在信息发布前,存在审查不够严密的情况,出现过错别字、数据错误等现象,虽及时更改但仍需要引起足够重视。三是政务新媒体渠道没有得到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业务工作动态为主,政策解读、民生实事等信息相对较少,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能力急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定期按照主动公开目录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更新维护相关目录,确保信息及时发布,让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信息。二是严格执行审查发布制度。严格按照审查制度做好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发布不出现任何问题。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加大政策解读、民生实事、互动交流等信息发布力度,开设“政策解读”、“民生实事”、“办事服务”等组配,定期更新内容,让信息发布惠及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工作职能,认真做好营商环境优化、改革攻坚、“互联网+执法”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供热、供气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质量,创新公开形式。推进政策解读、网站留言答复、政府开放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工作全面开展。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件,办复率100%;承办政协提案21件,办复率100%。严格《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采用动漫形式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发布后解读,让群众耳目一新。积极开展供气方面“公共企事业单位”开放日活动,邀请群众对燃气企业程序运行情况进行参观,对供气企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细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将处罚信息按照所属领域进行分类公示,目前共按照16个领域进行处罚信息公示,后续将根据职能调整不断充实完善处罚类目。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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