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2 15:41:43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了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20201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0635-5888001,电子邮箱:gxzf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工作制度,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干人员。同时,明确了各业务单位工作职责,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要信息全部经主要领导签字后进行上传。

2020年,我单位共计在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189件,其中政策解读类9件,行政处罚信息58件,通知公告类90件,其他种类信息32件,分别占比4.76%,30.69%,47.62%,16.93%。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明确接收、移交、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时限,重视民众合理诉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了答复。

收费和减免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等均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

(四)平台建设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力度,配有专人、专机(电脑)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网站公开目录,公开重心向群众关心关注领域倾斜,公开信息更加及时、准确。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更加规范。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力度,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做了政务公开链接,方便群众实时查阅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每周都有更新。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县政务公开考核细则开展工作,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局年终考核工作成绩中去,局督查科不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开展社会评议。适时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结合普法、政府开放日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满意度较高。

三是严格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工作责任制,对涉密失密和内容错误引发的问题,严肃追责。2020年以来,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42

-37

506

行政强制

96

-8

20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二是信息公开渠道较少,没有充分发挥新媒体等新型公开渠道的优势。三是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较少,业务知识不够扎实。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按照时限要求发布信息,加大政策解读类信息的公开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局属公众号的作用,加大政策类、解读类、公用事业类的信息推送力度。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增加培训频次,切实提高业务人员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2020年共收到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二)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