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MB28284265/2025-45766105
冠县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25-06-18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有效
无
2025-06-18
冠政字〔2025〕22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冠政字〔2025〕22号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冠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专项规划(2024-2035年)〉批复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科学规划我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动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原则同意你单位上报的《冠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专项规划(2024-2035年)》,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冠县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专项规划(2024-2035年)》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冠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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