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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时间: 2021-01-12 18:45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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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冠县城市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1-12

名称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一年来,执法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建设和谐冠县、法治冠县为统揽,牢固树立依法办案、文明执法”理念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创先争优、服务当地经济发展”这个中心,扎实开展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培训学习,全方位提高执法队员执法能力

做好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一月一课”学习培训,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2020年度共参加各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1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

加强业务探讨,全面提升重大疑难案件处理能力今年以来内部组织业务探讨会20,向原业务部门的上级部门咨询请示10余次,涉及违法占地、农业违法、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串标、未经消防验收、备案、侵犯他人商标注册权、无证经营成品油等案件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开阔了工作思路、增强了对疑难案件的处理能力。通过沟通交流学习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2020年共制定相关制度近30项,编订成册,通过组织培训学习,使执法人员将理论与实践充分结合,行政执法效能大幅提升。

(二)积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结合实际,制定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明确执法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事项;建立健全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机制,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公示运行机制。一是加强事前公开。结合全省“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营商环境整治方案和权责清单、监管清单等,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事前公开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编制我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包括各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二是规范事中公示。统一执法文书样本。根据省政府法制机构制定的执法文书样本,结合我局实际,制作了统一的执法文书模板,并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需佩戴统一标识,主动亮明身份,出示省政府制发行政执法证件,做好告知说明工作。三是推动事后公开。依据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本部门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中明确行政执法行为事后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程序和公开期限等事项,确保应当公开的执法结果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目前,我局作出的处罚信息均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日内,在冠县政府网、信用聊城及企业信用系统平台进行公开。

  2、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一是修订完善制度。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类别,修订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各个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二是规范文字记录。按要求规范开展文字记录,严格按执法案卷标准制作、管理和保存执法卷宗。积极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重点充实完善文本记录内容,即在执法文书中显示有关证据的单据、凭条等材料。三是推行音像记录。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明确进行音像记录的关键环节,主要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音像记录;明确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并将音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目前,执法局共配备执法记录仪200余台,一线执法人员人手1台,各办案大队设立执法信息采集站1处,并由专人负责。

    3、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局属各大队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须报局法制科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守住法律底线。一是健全审核制度。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对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方面做了进一步明确,切实保障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严格落实《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规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案件10起。二是明确审核主体。明确局法制科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配备科室人员10人,同时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对疑难、复杂或处罚数较大的案件一律征求法律顾问意见,保障法制审核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三是确定审核范围。明确界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范围,编制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执法决定均进行法制审核。四是细化审核程序。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决策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全面系统地规范法制审核行为五是强化审核结果运用。将法制科审核意见和建议作为部门做出执法决定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必须经法制机构审核后,方可提交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予作出决定。

2020年度接收相关部门移送案件725起,立案查处755起,办结506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3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42起,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党纪政纪处分案件128起,复议案件1起,诉讼案件1起。

三、机构设置、人员情况

执法局现有在职人员463人,具备执法资格人员172人,设有8个局机关科室,1个城区执法大队,5个乡镇执法大队下设园林服务中心、市政服务中心、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环卫服务中心、路灯服务中心5个二级单位。

四、执法成效与下一步工作举措

通过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良好成效,执法形象不断改善,执法争议有效减少,社会认可度显著提高。

(一)行政处罚信息彻底公开,显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对违法当事人形成强力震慑对执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实行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倒逼市场主体依法办事、诚信经营,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和法治环境。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使执法全程留痕、可回溯,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行政争议明显减少,全过程记录信息在行政争议定分止争中的作用更加明显。

(三)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确保执法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大大降低执法风险,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优化了发展环境。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狠抓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人员素质;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更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是抓执法过程全记录,进一步规范执法过程;

四是抓执法案件考核,突出强化执法过程监督、案卷评查;

五是加强于相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协作配合,提升办案效能。

力争通过全局干部职工不懈努力,让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展现“基础牢作风实形象好”的良好局面。


冠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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