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2-1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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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2-18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学广解读《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冠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细则>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2020年2月18日起施行的《冠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细则(试行)》,在试行一年后取得了良好效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得到有效提升,由于原文件有效期为一年,需对文件有效期进行延续,特制定此文件。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聊城市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试行)、《关于推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项措施、两个禁止及扬尘防控公示牌”制度的通知》《冠县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冠县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特别管控方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出台目的
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过程,细化工作措施,解决管理中的细节问题;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排放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重要举措
明确三级网格的管理责任,分三个阶段对扬尘治理情况开展验收,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加大宣传,曝光问题,并建立考核制度,推进标准化示范点建立。
五、适用范围
冠县主城区建筑工地
六、各级网格管理责任
第一级网格: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针对一个项目至少明确一人作为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负责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二级网格: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总经理对施工企业扬尘治理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至少一名副经理分管扬尘治理工作,作为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监督巡查承建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对在监工程扬尘治理监督工作负总责,作为监理方扬尘治理责任人。
第三级网格: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落实工作负总责。
七、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工地场界需设置围挡(墙),确保封闭施工;2、工地内道路需硬化,确保工地内部车辆行驶不起尘;3、土方施工需采用雾炮等湿法作业,确保土方作业不起尘; 4、出入工地的渣土车辆、工程车辆需冲洗,确保不带泥上路; 5、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全部覆盖,确保物料等不起尘; 6、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确保车辆驶离工地不产生遗撒。
八、需验收的扬尘治理措施
阶段 | 验收标准 | |
管理措施 | 现场措施 | |
第一阶段 | 需将土方、桩基工程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中;需有扬尘治理领导机构;需有可行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有多个施工单位协作的需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公示。监理规划需包含扬尘防治内容和相应监理细则。需有施工专项控制方案;施工单位需明确项目部、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施工单位需同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扬尘控制目标责任书。 | 需具备扬尘治理公示牌、围挡、洗车平台、喷淋、降尘设备、道路硬化、视频监控及扬尘监测牌联网、裸露土地覆盖(含围挡与城市道路之间)、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车辆(标准参考“十项措施”制度)。 |
第二阶段 | 验收各责任主体扬尘治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监理方在日常监理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记录;施工企业管理层及项目部扬尘员开展日常检查工作留存的工作记录。 | 需具备塔吊球机摄像头、施工场地需硬化、裸土需覆盖。 |
第三阶段 | 验收现场喷淋安装、砂浆罐封闭情况。 | 需具备楼体喷淋安装、现场砂浆罐需封闭。 |
九、关键词诠释
1、扬尘治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序,采取抑尘措施进行治理,通过治理对环境指数PM10实施管控。
2、“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的行动计划。
3、“十项措施”:1、工地场界围挡(墙)2、现场道路硬化3、施工湿法作业4、出入车辆冲洗、现场内裸露地面(土方)5、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全部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扬尘在线监测7、视频监控8、工程车辆9、机械达标排放10、高层建筑扬尘控制。
4、六率:1、工地场界围挡(墙)2、现场道路硬化 3、施工湿法作业 4、出入车辆冲洗 5、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全部覆盖 6、渣土运输车辆密闭
十、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程星(安监科负责人)
咨询电话:0635-578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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