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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学广解读《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冠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细则>的通知》

时间: 2021-02-18 16:30

索引号

11371525004442092A/2021-26730583

发布机构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1-02-18

名称

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学广解读《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冠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细则>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2020年2月18日起施行的《冠县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细则(试行),在试行一年后取得了良好效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得到有效提升,由于原文件有效期为一年,需对文件有效期进行延续,特制定此文件。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聊城市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试行)《关于推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十项措施、两个禁止及扬尘防控公示牌”制度的通知》《冠县 2019-2020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冠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冠县施工工地扬尘治理特别管控方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以及其他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出台目的

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过程,细化工作措施,解决管理中的细节问题;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排放量,打赢“蓝天保卫战”。

四、重要举措

明确三级网格的管理责任,分三个阶段对扬尘治理情况开展验收,明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加大宣传,曝光问题,并建立考核制度,推进标准化示范点建立。

五、适用范围

冠县主城区建筑工地

六、各级网格管理责任

第一级网格: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工作负总责,针对一个项目至少明确一人作为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负责人,并签订责任书。

第二级网格: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总经理对施工企业扬尘治理落实工作负总责,明确至少一名副经理分管扬尘治理工作,作为责任人并签订责任书,监督巡查承建工程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总监理工程师对在监工程扬尘治理监督工作负总责,作为监理方扬尘治理责任人。

第三级网格:施工项目部

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落实工作负总责

七、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

1、工地场界需设置围挡(墙),确保封闭施工;2、工地内道路化,确保工地内部车辆行驶不起尘3、土方施工需采用雾炮等湿法作业,确保土方作业不起尘;4、出入工地的渣土车辆、工程车辆需冲洗,确保不带泥上路;5、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全部覆盖,确保物料等不起尘;6、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确保车辆驶离工地不产生遗撒。

八、需验收的扬尘治理措施

阶段

验收标准

管理措施

现场措施

第一阶段

需将土方、桩基工程包含在总承包合同中;需有扬尘治理领导机构有可行的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方案;有多个施工单位协作的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并公示监理规划包含扬尘防治内容和相应监理细则有施工专项控制方案;施工单位明确项目部、项目经理扬尘控制责任;施工单位同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扬尘控制目标责任书

需具备扬尘治理公示牌、围挡、洗车平台、喷淋、降尘设备、道路硬化、视频监控及扬尘监测牌联网、裸露土地覆盖(含围挡与城市道路之间)、非道路移动机械、工程车辆(标准参考“十项措施”制度)。

第二阶段

验收各责任主体扬尘治理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监理方在日常监理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记录;施工企业管理层及项目部扬尘员开展日常检查工作留存的工作记录。

需具备塔吊球机摄像头、施工场地需硬化、裸土需覆盖。

第三阶段

验收现场喷淋安装、砂浆罐封闭情况。

需具备楼体喷淋安装、现场砂浆罐需封闭。

九、关键词诠释

1、扬尘治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对建筑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序,采取抑尘措施进行治理,通过治理对环境指数PM10实施管控。

2、“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的行动计划。

3、“十项措施”:1、工地场界围挡(墙)2、现场道路硬化3施工湿法作业4出入车辆冲洗现场内裸露地面(土方)5、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全部覆盖渣土运输车辆密闭6扬尘在线监测7视频监控8、工程车辆9、机械达标排放10高层建筑扬尘控制

4、六率:1、工地场界围挡(墙2、现场道路硬3、施工湿法作业4、出入车辆冲洗5、易起尘物料及建筑垃圾全部覆盖6、渣土运输车辆密闭

十、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程星(安监科负责人)

咨询电话:0635-5788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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