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1-06-30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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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6-30
专家解读:《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冠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年6月17日,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郑月强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冠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城市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越来越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市住建局下发了《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聊建字〔2020〕128号),提出要解决居住在未设置电梯的住宅中的老年人群体上下楼困难问题,统筹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我县部分小区业主也有加装电梯的实际需求,县住建局出台了此实施意见。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聊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法(试行)》(聊建字〔2020〕128号)
三、出台目的
完善未设置电梯住宅使用功能,解决老年人群体上下楼困难问题,改善居民生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四、重要举措
《冠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共24条内容,从5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分别是实施主体及协商比例、建设资金筹措、实施程序、保障措施和适用范围。
在加装电梯的申请方面,明确加装电梯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出资、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出资业主为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
明确各部门在加装电梯工作中应承担的主要职责,县财政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四层及以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加装电梯需本单元全体业主同意,根并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进行公示。
五、可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
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可出具房屋产权来源合法证明;
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地上主体结构4层以上(含4层)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
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资金筹集方式
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资金;社会投资;其他依法可用于加装电梯的资金。
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流程
八、财政补贴
县财政对县域内每部电梯补助10万元。
九、注意事项
建筑单位需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无需重新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免予征收地价,无需缴纳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收费等。
群众需知:加装电梯新增部分建筑面积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十、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具体联系人:李强
咨询电话:0635-578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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