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 11:41:3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红旗北路109号;邮编:252500;话:0635-5237226,电子邮箱:gxzwgk@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3〕8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2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在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发布解读信息公开、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化建立政务公开管理保障体系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是信息发布数量。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0条,主要包括机关简介等概况类信息27条、政策文件及解读25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248条、其它方面信息10条。

 

三是解读回应情况。2023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共19篇,其中,图文解读3篇,开展政策吹风会2次,政策问答14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0件,同比增长47%。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房屋征收等方面。2023年度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结转2024年继续办理1件。在答复的申请中:予以公开3件、占比6%,部分公开10件、占比20%,不予公开0件、占比0%,无法提供14件、占比29%,不予处理0件、占比0%,其他处理22件、占比45%。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任务清单》,明确政府网站712个栏目的公开内容、更新时限、责任单位,固定信息发布格式,定期开展检查,确保每项政府信息按时更新。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机制,政务公开办公室对解读材料进行把关、现场“1对1”指导,切实做到“政策文件不解读不运转、解读质量不达标不运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围绕企业群众热点政策需求,在政府网站设置“冠县政策问答平台”,优化政策文件集中发布平台,及时满足群众、企业政策咨询、获取需求。

 

(五)监督保障

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分管同志直接抓落实,政务公开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定期开展县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根据《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任务清单》定期检查政府网站更新情况,以通报形式下发并纳入工作考核。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征集社会评议结果。2023年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4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0

0

0

0

0

0

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

0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8

0

0

0

0

0

18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9

0

0

0

0

0

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政策文件及解读的宣传渠道和成效有待加强;网站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

改进情况:制定政策文件解读宣传方案,在政策文件及解读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同时,通过“冠县在线”等媒体同步公开发布;继续研究学习优秀地市政府网站建设典型做法,根据冠县实际,对政府网站进行优化升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3年县政府办公室严格按照《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要求,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开方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在政府文件库中增加特色主题分类,提升查阅便利性,推进政策精细化高质量解读;深化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深入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强化人员制度保障措施、提升政务公开平台建管水平、开展全方位政务公开培训。深化建立政务公开管理保障体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收到建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开展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竞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函(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受理、答复流程,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属性判断等重要细节,以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简答题的形式在竞赛试题中展示出来,竞赛以现场答题的形式进行。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