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2281/2021-26757114
冠县政府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2021-06-28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失效
无
2021-06-28
冠政办发〔2021〕9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冠政办发〔202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聊城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聊政办发〔2021〕5号)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功能性导向,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为建设新时代现代化强县作出贡献。
一、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围绕项目建设,做好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改革攻坚,及时发布营商环境、国资国企、开发区等领域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围绕民生保障,做好各项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县直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我县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显著成效、政策举措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支撑等工作进展情况。
(二)推进经济循环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十强”优势产业和实现产业基础再造,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工作。做好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三)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县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县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四)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五)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县级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在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结合市公共企事业单位适用主体清单,列出我县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二、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一)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除注重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外,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可依托市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等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市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三、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一)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二)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不得少于3次。
(三)持续办好政府开放活动。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继续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积极开展居民公开议事日、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市政府将9月份定为全市“公开聊亮”活动月,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主题开放活动。
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级各部门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二)优化依申请办理工作。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待市政府出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具体措施后,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深化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原则上各级各部门不再新建独立的政务服务类APP,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市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并做好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日常更新工作。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体验区运营和群众、企业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政务公开体验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
五、强化工作保障和落实
(一)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政务公开体验区运营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培训考核。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
(三)抓好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要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冠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
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 围绕项目建设,做好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万善乡,县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和体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水务集团 |
围绕改革攻坚,及时发布营商环境、国资国企、开发区等领域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 县经济开发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统计局、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务集团 | ||
围绕民生保障,做好各项民生实事信息公开。 | 县委党校,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 | ||
通过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我县历史规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 | 县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直有关部门 | ||
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 开展新旧动能转换显著成效、政策举措重大成果的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新旧动能转换核心支撑等工作进展情况。 | 县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推进经济循环信息公开 | 围绕推进“十强”优势产业和实现产业基础再造,做好重点项目建设和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公开。 | 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局、文化和旅游局 | |
实施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做好数据开放工作。 | 县政府办公室 | ||
做好培育新一代消费热点、全面促进消费升级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公开。 | 县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 ||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 县财政局 | ||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 各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 | ||
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 县委编办,县政府各部门 | |
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县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推进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县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并发布县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加大“互联网+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司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 ||
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 加大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 | 县教育和体育局 | ||
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 | 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 ||
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要求,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信息公开。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 | 县应急管理局 | ||
优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工作,重点围绕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 | 县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县级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在省政府相关部门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结合市公共企事业单位适用主体清单,列出我县本系统范围内的适用主体清单,督促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研究制订具体实施细则,依法全面公开各类服务信息。 | 县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聊城市生态环境局冠县分局、水务集团、供电公司 | |
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 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 | 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除注重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外,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杜绝简单摘抄文字、罗列文件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推行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政策通气会、图示图解、场景演示、卡通动漫、专家访谈、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形式。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可依托市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网,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策咨询服务。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提高解读和回应实效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优化网上政民互动渠道,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开放政策发布页面的网民留言功能,政策起草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严格落实回复期限,通过网上咨询、网站留言等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答复期限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一网通办”、市民热线、领导信箱、政务微博微信、政府网站留言板等渠道,提高对社会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 |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6号)等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主动公开。后续要根据决策事项的推进情况,以目录归集的方式,对各事项的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等各项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目录内事项确需调整的,有关单位要及时更新目录内容,并就调整的原因作出说明。 | 县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 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 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 | 县司法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
提高政府决策靶向性和质量,制订涉企政策必须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扩大重要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需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草案,除在政府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并在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强化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年内邀请企业代表、市民代表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不得少于3次。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
推进更高水平决策公开和公众参与 | 持续办好政府开放活动 |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继续结合区域和业务实际,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政府开放活动期间,要设置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主动听取参与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吸纳,并作专项反馈。积极开展居民公开议事日、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日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流程演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拓宽政府开放渠道,扩大活动展示面,让更多社会公众知晓了解、认同支持政府工作。市政府将9月份定为全市“公开聊亮”活动月,各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开展主题开放活动。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 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级各部门报请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优化依申请办理工作 | 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待市政府出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具体措施后,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收费管理,不得泛化收费情形,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获取需求。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持续深化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建设,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均衡、融合发展。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要健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公报、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政府权威文本的推送和传播力度,原则上各级各部门不再新建独立的政务服务类APP,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
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根据市政府部门制定的有关领域标准指引,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并做好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日常更新工作。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建设,充分将体验区运营和群众、企业办事需求相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打造政务公开线下综合平台。政务公开体验区在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公报免费发放、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还要提供重要政策现场集中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问题收集等服务。 | 各乡镇(街道),县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医疗保障局 | ||
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要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方式,进行定点、定向公开。 | 各乡镇(街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 ||
强化工作保障和落实 | 健全工作协调机制 | 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强化队伍建设,明确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政务公开体验区运营等工作顺利开展。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强化工作保障和落实 | 加强培训考核 | 重点围绕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灵活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多种方式加强业务培训。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长期落后的单位,公开通报批评,督促工作整改提升。 | 县政府办公室 | ||
抓好任务落实 | 对本要点提出的涉及本地区本系统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加强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要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要逐项核查落实情况,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
各级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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