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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50044422281/2017-26757109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成文日期

2017-03-07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情况的通报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17-03-07

发文字号

冠政办发〔2017〕15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情况的通报

冠政办发〔2017〕15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推进全县政风行风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以优良政风带行风促民风,按照县委、县政府部署,县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6日,组织对2016年度全县52个综合管理类部门、43个公共服务部门和20个教育卫生类部门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民主评议,现将评议情况通报如下:

综合管理类部门被评为先进的是:人社局、财政局、畜牧局、食药监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国税局、发改局、政务服务中心、国土局;

公共服务类部门被评为先进的是:国资公司、人才交流中心、水务集团、供电公司、齐鲁银行、婚姻登记处、工商银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润昌农商行、环卫处;

教育卫生类部门被评为先进的是: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实验小学、武训实验小学 。

对以上26个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综合管理类部门被评为后三名的是:蔬菜办、银监办、盐务局;

公共服务类部门被评为后三名的是:人寿保险公司、顺达公交公司、恒润热力公司;

教育卫生类部门被评为后两名的是:育才学校、金太阳学校。

对以上8个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将评议结果抄送县目标考核部门,同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馈,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行风评议活动的实施意见》(冠发〔2008〕27号)要求,严格兑现奖惩,当年度全县目标考核中不得被评为先进单位。

为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2016年度采取了网上评议的方式,参评人员包括县级领导干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和乡镇领导干部、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代表,评议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依法行政情况、办事公开情况、勤政廉政情况、服务质量情况五个方面。

各部门(单位)和行业要正确对待评议结果,以评促改,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妨碍经济发展的不正之风,促进部门和行业风气好转。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增强政风行风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规范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滥用职权、粗暴执法、办事拖拉、态度生硬、“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评议落后的部门(单位)要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建章立制,以部门和行业的良好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进一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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