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422281/2022-26757540
冠县政府
综合政务;其他
2022-09-02
冠县人民政府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7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有效
无
2022-09-02
冠政发〔2022〕24号
冠县人民政府对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17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冠政发〔2022〕24号
尊敬的崔家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老人场所码下公交出行困难的建议收悉。根据您提出的建议具体内容,我县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我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要求公交公司严格核查乘车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在发放全民核酸检测贴纸的情况下,乘车人可凭贴纸乘车;无核酸检测贴纸且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孩子需由同行的家属代为出示健康码。若没有家属陪同,可由家属代打一份附有乘车人信息的纸质版健康码与核酸检测报告乘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和聚集性活动核酸检测证明查验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指办发〔2022〕112号)文件要求,自5月5日起,一是查验范围和核酸检测时限要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文化娱乐、旅游景点、体育健身、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饭店、农贸市场和药店等公共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各类企业、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场所,以及交通场站、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工具等,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在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的同时,查验进入人员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是查验方式,一般通过场所码进行查验。对未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人群,可以通过查验纸质核酸检验报告等方式进行。场所码查验以核酸检测时间为准,纸质报告以报告时间为准。对不符合上级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相应证明的乘车人员,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及驾驶员有权拒绝其乘车。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冠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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