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30 10:08:06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冠县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聊城市冠县建设路861号世纪大厦;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4110;邮箱:gxyjglj@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制作发布《冠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从优化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优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等五个方面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累计公开发布政府信息564条。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275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政策解读、财政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信息。“冠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89条。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从多角度,多形式开展解读。2022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6篇,其中政策吹风会1篇、图文解读1篇、音视频解读1篇、政策简明解读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内容主要涉及党务信息公开,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结果为不予公开。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冠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冠县应急管理局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认真落实信息审核制,分级审核并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将责任落实到科室,确保各种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准确的公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全方位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与主流媒体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冠县广播电视台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政府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力度,提高信息发布的覆盖率。针对汛期预警信息时效性强的特点,广泛发动全市应急系统力量和各部门平台宣传渠道,并建立汛期极端天气预报及应对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对外发布职责分工,确保预警信息全方位、各领域及时有效向社会发布。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有2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议,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对涉及各科室的重点公开事项进行任务分解,并对政务公开标准进行培训讲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3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府信息管理上还存在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公开质量不高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政务信息平台,认真梳理应急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发布相关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同时,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全面贯彻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冠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冠政办发〔20227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对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报备,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及时发布应急预案、天气预警信息及应对措施、救援信息、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等。健全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将各科室负责人纳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科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采取线下集中授课的方式对相关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业务水平。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冠县应急管理局共办理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2件,办复率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9月27日,冠县应急管理局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活动以“加强信息化监管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主题,邀请企业、安全负责人、记者、群众代表参加。代表们现场参观安全隐患预警分析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了解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工作。

活动最后,代表们对全县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探讨交流,工作人员对提出的问题现场解答,并汇报2022年来我县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各类成就,同时邀请代表们对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建言献策,为下一步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