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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15250043286799/2022-26750321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2-12-03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冠县辰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1·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2-12-03

发文字号

冠政字〔2022〕45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冠县辰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1·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的通知
冠政字〔2022〕45号


辛集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2022年11月3日,冠县辰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有关规定,县政府决定成立冠县辰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1·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怀国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白俊伟   县应急局局长   

成  员:曹明华   县应急局副局长

             汪新民   网络举报和电子监察中心正科级干部

        王树峰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韩方鹏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科员

        李  琳   县总工会科员

             杨庆旺   工业和信息化局民营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陆贵富   县交通局运输管理科负责人

        梁  波   县应急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

        谷跃宾   县应急局三级主任科员

        李海生   县应急局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人

        于  冰   县应急局调查评估和统计科负责人

        刘书晋   辛集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镇长

        葛清洞  辛集镇人民政府应急办主任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事故调查组设立技术组(应急处置评估)、管理组、综合组,各工作小组可聘请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参加。         

冠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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