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县政府办信息科《通知》要求,现公开冠县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冠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5715966)。
一、工作概况
2010年行政服务中心认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中心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抓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按照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结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始终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冠县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政务服务工作动态、业务信息等政府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利用冠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信息公示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的主要情况。2010年度,冠县行政服务中心通过政冠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信息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业务办理12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冠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2010年度,冠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接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信函咨询、网络在线咨询等。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冠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2010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七、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
2010年度未接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八、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努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让公众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
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方便公众查询。
三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冠县行政服务中心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