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4-08-27 10:06
11371525349072082F/2024-26752664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08-27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行政许可)
二、办事依据
1.【法律法规】《消防法》(1998年4月通过,2019年4月修正)第十一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2.【部门规章】《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查制度。 特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三、申报要求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四、申请材料名称、来源、数量及介质要求

*已在政务网上提报材料,不用再提供材料。
五、批准流程
受理-许可
六、受理窗口
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北环路和武训大道交叉口南200米路东(科创综合体最南侧高楼)605-606窗口
七、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九、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
十一、受理机构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受理窗口电话:0635-7022007;0635-7022008
业务咨询电话:0635-7022052
十二、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冠县政务服务网(http://lcgxzwfw.sd.gov.cn/gx/)
十三、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电话:0635-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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