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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349072082F/2016-26726819

发布机关

冠县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成文日期

2016-05-17

标题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16-05-17

发文字号

冠政办发〔2016〕41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冠县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冠政办发﹝2016﹞41号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单位):

《冠县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冠县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冠县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加快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报据《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鲁政办字〔2015〕51号)、《全省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19号)和《聊城市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聊政办字〔2016〕3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级建设、市县两级应用的要求,建立集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体系,建成上联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下联乡镇(街道)、横联县直各部门的运行网络,为全县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

二、基本框架

(一)一个门户服务。网上政务大厅作为政务服务平台唯一门户,采用统一界面、统一导航,开设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政务公开等主要功能。通过门户网站、移动 APP、微信公共账号等渠道,以一证通行、一站申办、一网查询的方式,面向公众和企业提供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各类政务服务。

(二)一个平台运行。建成集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行政权力事项的网上运行,强化电子监管及法律监督等手段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三、主要任务

(一)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省统一规范要求,利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对本级行政许可和并联审批涉及事项(如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进行梳理,满足县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受理、办理和监管的需要(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2016年6月中旬前)。

进一步开展除行政许可权力外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规范管理工作,优化业务流程,明确各级办理环节、内容、时限等要素(责任单位:县编办、县法制办和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二)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根据全省统一规范,将行政许可事项、重点并联审批涉及事项(如投资项目、企业设立等)纳入政务服务平台网上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7月底前)。

逐步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权力纳入平台运行,初步形成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办、县法制办和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三)实现政务外网的全覆盖,推进省市县政务服务三级互联互通。全省统一设立了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目前我县政务服务中心已与聊城市政务服务网实现互联互通,下一步将扩展覆盖至涵盖所有审批事项的县直部门单位(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经信和商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16年6月底前)。

进行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建设,对上网事项进行全程动态监察、合法性审查和监督(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法制办、县监察局。完成时限: 2016年10月底前)。

(四)加强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和管理机制。加快实体政务大厅功能升级,积极推动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强化对驻场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实现与网上服务的一体化管理。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建设,应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代办系统,实现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点(代办点)基本覆盖,办事群众可在各服务网点直接提交办事申请和有关资料,代办人员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五)加强政务服务标准规范和运行管理。建立平台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平台管理人员和资金,充实平台运行维护队伍,提高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构建平台运行维护管理系统,利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平台系统及基础支撑体系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技术防范、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保障平台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完成时限:2016年9月底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涉及部门多,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主要牵头部门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研究建立情况交流和工作通报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县直有关部门确定专业技术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平台各项建设任务的具体实施。

(二)加强运行管理。市县政务服务平台已正式投入运行,各有关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搞好政务服务平台的项目管理和网上审批工作,不得在平台以外实施审批。对不按要求进行网上审批的,将严肃追究行政审批部门单位及批准人的责任。要建立内容保障和互动答复工作机制,确保相关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信息变更及时发布,相关咨询投诉及时回应、有效处理。明确各项网上申报服务的业务流程,做好网上申请和现场办理环节的有序衔接,确保网上申请办件得到及时办理。建立群众评价的跟踪响应机制,结合群众意见改进网上服务流程和用户体验。要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上网内容的审核、监测,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准确。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要求和时限抓好有关任务的落实。县政府定期对县直各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有关部门要定期对县直各部门的政务服务平台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观、解决开展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县监察机关要结合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四)落实资金保障。根据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方案,市县两级平台建设费用由市县政府承担。县直各部门政务服务专网覆盖建设费用由县财政和各部门共同承担,各部门要拿出专项经费,做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资金统筹、保障及监管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


冠县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洪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孟建新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副  组  长:王怀礼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徐书朝  县编办主任

戴明正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

杜更府  县行政投诉中心主任

成      员:赵  光  县编办副主任

李爱东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服务业办书记

戴铁民  县经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任书良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国资局局长

刘正军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成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冯向阳  县法制办副主任

李洪军  清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东星  崇文街道办事处民发主任

姚智功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戴明正兼任办公室主任。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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