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29058U/2019-26753394
冠县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19-12-25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斜店乡社庄社区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有效
无
2019-12-25
冠政发〔2019〕91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斜店乡社庄社区规划(2019-2035年)》的批复
冠政发〔2019〕91号
斜店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执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49号)文件精神,针对你乡《关于请求批准冠县斜店乡社庄社区规划(2019-2035年)的请示》(斜政发〔2019〕21号),做出如下批复:
一、原则同意斜店乡社庄社区的设计方案,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规划范围为斜店乡前社庄村、后社庄村、十里铺村、孙庄村、许盘东村、许盘西村、许盘后村、张盘村村域范围。
二、你乡在规划实施中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建设时序,保障基础配套设施的优先实施。
三、规划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把规划落到实处,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法定程序,不得进行修改和调整,以确保规划的稳定性、严肃性和连续性。
冠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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