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429058U/2024-45526168
冠县人民政府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2024-11-14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斜店乡社庄新村(后社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有效
无
2024-11-14
冠政字〔2024〕95号
冠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冠县斜店乡社庄新村(后社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冠政字〔2024〕95号
斜店乡人民政府:
你们单位《斜店乡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批准社庄新村(后社庄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组织编制的《冠县斜店乡社庄新村(后社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二、《冠县斜店乡社庄新村(后社庄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对村庄全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执行。
三、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要坚持规划的权威性和指导性,注重提高规划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村庄空间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刚性约束,进一步提升村庄建设品位。
四、村庄建设要严格按照批复的规划组织实施,规划成果要尽快落实到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规划。
冠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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