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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冠县武训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 2023-12-13 09:33

索引号

/2023-26735189

发布机构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日期

2023-12-13

名称

【规章制度】冠县武训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适应新的财经纪律要求,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强化教育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体制及职责

1.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学校设会计一名,出纳一名,统计员一名。

2.学校成立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充分发挥理财小组的监督和管理职能,实行民主理财、公开透明。

3.学校理财小组要对学校报销的每一笔业务的真实性、合规合法性负责。理财小组人员要对学校的大额业务在报销凭证上亲笔签字,不准代签。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或使用票据不符合要求的业务应拒绝签字。理财小组集体会签后校长再审核签字,并对发生的业务负总责。

4.财务人员职责

在学校校长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各级财务制度的行为,应予以抵制。初步审核学校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以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给经办人。严格审核学校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学校收缴费是否符合上级管理规定,组织好幼儿保教费及小学作业本费、校服费的收缴、上缴工作。

二、收入和收费管理

1.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必须交到财政局国库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统一管理,统一使用。

2.不得设立账外帐,严禁坐收坐支,严禁私设小金库,各项收入必须及时上缴入账。

3.严禁以各种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各项资金。收取上缴的幼儿保教费、小学作业本费、校服费等学生数必须与本校实际学生数绝对一致。收费情况统计表必须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核实签字后随票据入账。

4.学校收取的各项费用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其他部门和个人均无权向学生收费。任何单位不得以行政手段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商业保险等,严禁学校为其他部门向学生代收费。

5.学校办公卡利息收入、零星杂项收入等一律上缴财务部门及时入账。

6.学校的各项收入、收费等教育经费不得外借,不得对外投资或购买有价证券,不得为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担保。

三、 支出管理

1.严格实行预算制度,所有开支必须有预算审批单。

2.严格报销手续。支出使用正规发票,手续齐全、完整、真实、合理。写清时间、事由、用途等。

3.严格培训费报销手续,报销培训费单据时要附上级的通知并有上级主管人员的亲笔签字,否则不准报销。

4.严格差旅费、会议费管理,报销单据必须附出差审批单。

5.交通费管理,不得租车私用,和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并附有审批单。

6.大型修缮、设备、玩具购置以及大额开支项目除按正常程序审批外,达到招标标准的要按规定进行招标。对于数额又较大的采购和建设维修支出,要有询价和议标或单位委托第三方招标手续,采购商品清单,建设或维修合同.

7.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按照相关有关文件的要求实行齐鲁云采网上商城购买,违反规定采购的不予报销。

8.大额支出事前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并形成会议记录作为入账凭证的附件之一。超过五万元以上的支出还应报教体局审批存档。

四、 资产管理

1.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2.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应收及应付款项等。以及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资产是指达到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的资产,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4.不管通过什么途径(购买、上级配发、捐赠等)取得的固定资产,学校都应登记入账,不准存在账外资产。

5.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必须经过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批准后核销,不准私自核销。

6.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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