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1 14:36:55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冠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uanxian.gov.cn/)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冠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建设北路79号;邮编:252500;电话:0635-5232091;邮箱:gxwjjbgs001@lc.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冠县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维护和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1.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出台《冠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并提出具体要求,责任到具体科室,各科室严格按要求,及时、精准、高质量做好职责范围内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

2.信息发布数量。冠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205条,主要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28条、行政执法公示信息35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26条、医疗卫生机构信息894条,以及通知公告等其它信息。

 

 

3.解读回应情况。依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多种形式开展解读。2023年通过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篇,其中政策简明问答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实行“三审三校”审核把关制度,确保信息发布质量。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持先审后发,未经审核信息一律不发布。各科室、单位提供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交局办公室进行保密审核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发布。落实信息专项管理,关注依申请信息、网上咨询等,确保卫生健康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准确、及时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政府网站全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政执法公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医疗卫生机构专栏的建设和内容维护,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按照各医疗机构单位组配进行公开,方便群众进行信息查阅。     

(五)监督保障

卫生健康局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加大内部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理顺各科室、单位职责,细化分工,明确主动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等,规范办理流程,强化制度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激发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版块中的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内容偶尔更新不及时,健康科普信息数量较少,距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

(二)改进情况

根据上级要求,强化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卫生健康系统内信息公开专人负责制度,每个医疗卫生机构确定一位具体负责人,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尤其要加大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方便群众查阅,满足群众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单位严格落实《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冠政办发〔2023〕15号)要求,聚焦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优化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卫生健康领域公开专栏,系统公开全县26个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概况、诊疗信息、便民服务、科普健教等群众关注较多的服务信息。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提案18件,办复率均为100%。严格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63号)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冠县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了集中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9月21日上午,冠县卫生健康局在冠县新华医养院开展以“医养同在,让养老更有温度”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通过面对面交流、实地参观,让代表们更好地了解了“一站式”养老新模式。

(五)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六)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情况

冠县卫生健康局扎实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在冠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894条,所公开的信息主要涵盖了基本简介、领导信息、资质标识、环境引导、诊疗服务、行风与投诉、科普健教、便民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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