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9-11-1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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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县卫生健康局
2019-11-15
冠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许国英解读冠县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9-2030年)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医药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发〔2016〕1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的实施方案》(鲁政发〔2017〕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根据《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8-2030年)的通知》(聊政发〔2018〕3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冠县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2019-2030年)》。冠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许国英对本方案作了详细解读,解读内容如下: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健康中国建设扎实推进,迫切需要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继承和发展中医药特色优势,增强人民群众对简便验廉的中医药服务获得感。
进一步落实县政府对公立中医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统筹整合医药卫生相关资金,设立中医药发展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
强化县政府主体领导责任,将中医药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建立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统筹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中医药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对政策落实的指导、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领域广泛覆盖,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基本形成一支以县级及县级以上名中医药专家为核心,以各级中医药优秀人才、中医药骨干、广大中医药师为基础的高水平中医药人才队伍;公民中医健康文化素养大幅度提升,逐步实现中医药继承创新发展、统筹协调发展、生态绿色发展、包容开放发展和人民共享发展,为健康冠县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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