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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15250042154047/2021-26731796

发布机关

冠县卫生健康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成文日期

2021-11-15

标题

冠县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实施方案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发布日期

2021-11-15

发文字号

冠卫健发〔2021〕86号

 冠县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实施方案

冠卫健发〔2021〕86号


根据2020年《聊城市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切实落实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服务。为畅通药具发放渠道,加强药具宣传、咨询、发放、随访、培训、存贮和调拨等管理,保障药具供应,满足群众基本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学习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群众生殖健康为追求,以按需服务、优质服务为目标,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新思路和新机制,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需求,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方向,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二、服务对象

冠县辖区内育龄人群。

三、服务内容

按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令第10号)《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6号)、《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7)号等要求,做好免费避孕药具项目的宣传、咨询、发放、随访、信息管理工作。

(一)多形式开展免费避孕药具知识宣传

加强免费避孕药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提高居民项目知晓率和群众感受度。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媒体平台宣传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提高育龄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向社会公众公布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和定点服务机构,公布免费避孕药具种类和领取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发放网点在显著位置张贴宣传壁报;广泛播放省药具中心制作的药具服务项目公益广告;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等方式,对国家免费避孕药具服务政策、避孕与生殖健康科普知识、避孕药具使用知识宣传。

(二)细化目标,明确工作任务

1.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工作。按照《全国计划生育药具业务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6号)要求,实行需求计划乡级起报制度,同时上报需求编制说明。规范出入库管理,根据使用人群和库存周转情况,合理安排计划分配,提高调拨效率。按时上报《使用避孕药具人数报表》,规范统计口径,切实提高报表数据统计质量。

2.注重药具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管。根据《全国计划生育药具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国计生药字[2006]57号要求,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和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档案;严格分区管理,开展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工作;定期上报质量评价意见。

3.区域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率在不低于20%的基础上逐年提升。“区域免费避孕药具覆盖率”为当年辖区内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人数占当年辖区内应获得免费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的比例,反映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覆盖目标人群的程度。同时,核实区域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和放置服务真实性。

(三)落实项目工作经费

避孕药具项目工作经费由上级统一调拨,统筹安排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经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落实药具项目经费,推进公共卫生药具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并将避孕药具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公卫绩效考核内容。

(四)强化培训,严格服务规范

逐级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存储、调拨以及发放和放置服务有关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五)提供优质便捷公共服务

1.建立健全药具发放机制,巩固加强传统药具发放网点,创新拓宽发放渠道。根据本地区服务对象需求分布,以群众领取便利为原则,设立一定数量的药具发放网点。推广普及药具自助发放、互联网订单发放、签约家庭医生一对一发放等新型服务模式,提升项目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水平。

2.人工发放网点要设立发放窗口或服务柜台,设置“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点”等醒目引导标识,公示服务时间、服务和监督电话;能免费提供口服避孕药、外用避孕药及避孕套等3类品种的发放服务;展示、存储设施规范;服务信息记录完整。

3.自助发放网点要设置“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发放点”标识,公共服务时间、服务和监督电话;能通过自助设备提供外用避孕药、避孕套2类品种的展示和免费发放。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等机构要将药具发放服务融入日常妇幼保健医疗服务工作,通过形式多样、便捷高校的方式提供免费避孕药具,提高服务对象获得率;积极落实国家《人工流产后避孕服务规范(2018版)》,大力推广产后、人工流产后关爱工程,引领育龄群众知情选择高效避孕措施。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根据《聊城市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和《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项指标要求,全县将于12月中上旬开展免费避孕药具绩效考核,在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加强问题整改。并于12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加盖公章上报县站。

联系人:李书彬   电话:0635-5105534

附件:国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冠县)

           冠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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