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2154047/2021-26731669
冠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体育;卫生
2021-05-27
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冠县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无
2021-05-27
冠卫健发〔2021〕38号
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冠县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冠卫健发〔2021〕38号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县直医疗机构、民营医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聊城市卫健委《关于加强全市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通知》(聊卫妇幼函﹝2021﹞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冠县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
冠县卫生健康局
冠县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孕产妇系统管理,建立早发现、早管理、早救治的全程、规范、闭环式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扎实推进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管理对象
辖区内妊娠到产后42天的孕产妇。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孕情摸底。各单位于5月26日--6月5日在辖区内开展拉网式孕情摸底排查,利用十天的时间全面摸清在孕人员底数。重点摸排:1.在各级医疗机构妇产科就诊的孕产妇信息;2.各级医疗机构B超室登记的孕产妇信息;3.充分利用乡镇(社区)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村医职能,逐村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将孕妇的信息进行全面掌握登记,特别要摸清未婚先孕、流动育龄妇女的怀孕信息。各单位将排查情况核对后填写《孕产妇个案信息登记表》(附件1)和《孕产妇信息统计月报表》(附件2)并报送至县妇幼保健院。斜店、东古城、北陶特别要重点摸底排查到河北交界乡镇进行孕期保健的育龄妇女的孕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要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要求,将未在助产机构就诊的孕妇及时纳入管理,规范落实孕妇建册管理工作。4.县保健院负责汇总、审核、报送辖区内的孕产妇个案信息登记表和孕产妇信息月统计表(见附件),并与掌握的孕产妇信息进行比对,排查出未纳入管理的孕产妇(指乡镇卫生院未排查漏管的),按照服务流程尽快纳入管理。我局将对各单位漏管孕妇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县妇幼保健院指定专人负责调度和督导全县孕产妇保健服务工作。
(二)落实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疗机构要发挥“警戒哨”的作用,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建档发放《母子健康手册》,提供围产期保健指导,并将孕产妇信息及时上传山东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首诊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将筛查阳性的孕产妇主动转诊到二级及以上医院接受妊娠风险评估。首诊机构为其他医疗机构的,发现孕情要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并将相关信息报送县妇幼保健院。
(三)全面开展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各机构在每次提供产前检查服务时,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或妊娠风险动态评估分级,相关结果、转诊或处理意见及时录入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要拉起“安全网”,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除“绿色”低风险人群外,孕产妇均应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
(四)严格落实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各医疗机构要把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要实施重点高危孕产妇每月追踪报告制度。各级助产机构发现的评级为“红色”的孕妇信息要在24小时内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再一并上报县卫健局妇幼健康管理科和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科。县妇幼保健院要建立高危孕产妇管理每月调度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动态掌握本辖区高危孕产妇情况。对辖区内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建立专门台账,全面掌握底数,做好温馨告知书的发放,指导做好孕产期保健和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县妇幼保健院对全县的危重孕产妇要追踪管理,定期追访危重孕产妇状况,并指导做好危重孕产妇的专案管理,对“红色”孕产妇做到专人盯防,每周向县卫生健康局妇幼健康科报送“红色”孕产妇信息。
(五)做好高危孕产妇的会诊与转诊工作。我局将成立县级孕产妇急救专家库,实行专家分片包干承担辖区各助产机构高危孕产妇管理指导工作。各助产机构均要成立高危妊娠管理小组,对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做好会诊工作。发现高危孕产妇的单位不具备处理条件的,应及时进行转诊,由上级医院进行管理。按照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原则,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或拒接高危孕产妇。
(六)加强孕产妇急救能力建设。我局将成立以分管局长任组长的高危孕产妇抢救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力量对急危重症孕产妇进行抢救,开通高危孕产妇“绿色通道”,保证辖区内急、重症孕产妇得到及时全力救治。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要加强孕产妇急救中心建设,按照产科急救管理要求,保证通讯通畅,药品、设备、交通工具处于24小时应急功能状态,同时不断完善急救流程,加强人员培训,尤其要加强夜间产科值班值守工作,落实责任,保证产科急救绿色通道的畅通。
(七)加强孕产妇产后管理工作。各助产机构要加强对产妇的健康教育,倡导产妇主动接受孕产妇产后管理工作。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做好孕产妇产后访视工作,按照产后访视工作要求落实产后入户访视工作并及时录入访视信息。县妇幼保健院对危重孕产妇产后要进行跟踪管理,特别是对经省、市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抢救挽回生命的孕产妇,要落实专人进行管理。同时要加强对乡镇(社区)基本公卫妇保医师的培训,提高产后访视的质量。
(八)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医疗保健机构结合当前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将妇幼健康知识宣教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活动。要充分利用婚检、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叶酸发放与随访、孕情监测、孕期建册动员等时机对服务对象进行宣传普及孕产期保健知识,增强群众的保健意识,主动接受规范的保健管理。自5月起,县妇幼保健院要每月下乡开展至少一次的孕产期保健知识讲座(2021年不少于7次),提高孕产妇及家属对孕产妇高危情况的识别能力,强化保健意识,积极进行孕期保健检查,减少危重情况的发生。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措施,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孕产妇全程管理要求,摸清底数,规范管理,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全力推动,切实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
(二)加强重点人群管理。要重点加强对辖区内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传染病、内外科合并症,以及18岁以下、45岁以上孕妇的服务管理,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此类孕妇到三级及以上助产机构进行规范产检,及时给出医学建议并做好随访服务,提高风险意识,及时开展救治。
(三)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县卫生健康局将在6月份组织开展孕产妇管理的专项督导检查,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进行整改。自今年,此项工作纳入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考核总成绩。
(四)落实责任追究。对于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不认真落实工作要求,一旦发生辖区孕产妇孕情未及时发现上报,导致及产期服务空白、不规范、甚至孕产妇死亡的,将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直接当事人、相关管理人员及分管院长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所有责任人年度内均不得评先评优,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
冠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边娟, 联系电话:5105527
冠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安莹,联系电话:15954175677
邮箱:gxfyljh@163.com。
附件:
1、冠县孕产妇摸排工作时间安排
2、冠县孕产妇个案信息登记表
3、冠县孕产妇信息统计月报表
4、冠县孕产妇管理督导表
附件1:
冠县孕产妇摸排工作时间安排
1、5月底前各级医疗机构对孕产妇信息进行摸排。
2、县直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将各相关科室摸排的孕妇信息进行对比汇总后,5月30日前上报县妇幼保健院邮箱。
3、保健院将各县直机构的名单汇总后,于5月31反馈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
4、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对县直机构反馈的信息与摸排的信息进行比对,于6月5日前,将辖区孕妇个案登记表和月报上报保健院。(妇保、妇产科、B超室、村医)
5、保健院于将乡镇上报的孕产妇名单与本机构管理的孕产妇名单进行对比,于6月7日将我县辖区内孕产妇个案登记表、信息统计表上报县卫健局妇幼科。
6、县卫生健康局,核对后6月10日前上报市卫健委妇幼管理科。
7、各机构明确一名联系人,上报名单时一并上报,保健院进行汇总。
8、自2021年7月开始,冠县孕产妇个案信息登记表、冠县孕产妇信息统计月报表,各机构上报时间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3号前上报保健院;保健院4号反馈乡镇;乡镇卫生、社区服务中心7日前上报保健院;保健院8号对比完上报县卫健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报。
附件2:
冠县孕产妇个案信息登记表
单位: | |||||||||||||||
序号 | 乡镇(社区) | 行政村(小区) | 孕产妇姓名 | 身份证号 | 婚姻 | 电话 | 户籍地址 | 孕产妇评定情况 | 上报单位 | 报告时间 | 备注 | ||||
末次月经 | 孕周 | 预产期 | 高危 | 高危因素 | |||||||||||
填表人: 审核人: 填报时间: | |||||||||||||||
填表说明:1.个案登记表统计所有妊娠妇女和产后42天之内的产妇,比对出的未纳入日常监测管理的应在备注中标注。 |
附件3:
冠县孕产妇信息统计月报表(2021年 月)
序号 | 县(市区) | 月新增孕妇数量统计 | 累计孕妇数量统计 | 备注 | ||||||||||
合计数量 | 绿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紫色 | 合计数量 | 绿色 | 黄色 | 橙色 | 红色 | 紫色 | |||
填报人员: 审核人员: 填报日期: |
附件:4: | ||||
冠县孕产妇管理督导表 | ||||
制表单位:冠县卫生健康局 制表时间:2021年5月27日 | ||||
督导时间 | 乡镇(街道) | 督导人员组成 | 检查村庄(街道) | 督导内容 |
6月7日 | 清泉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1、查看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2、是否召开了部署会议;3、是否制定了本辖区的摸排方案;4、查看是否工作走过场、不认真;5、查看斜店、东古城、北陶是否到河北省大名县或馆陶县进行调查;6、早孕建册登记是否规范。 |
崇文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8日 | 桑阿镇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贾镇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9日 | 东古城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斜店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10日 | 柳林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范寨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11日 | 辛集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兰沃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15日 | 清水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万善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16日 | 店子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梁堂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17日 | 烟庄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定寨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18日 | 甘屯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北陶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随机抽查 | ||
6月21日 | 冠县人民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保健院、百姓医院 | 卫健局与妇幼保健院 | 在妇产科就诊的孕产妇信息;B超室登记的孕产妇信息;早孕建册登记是否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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