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2154047/2020-26731592
冠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
2020-11-20
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妇幼项目暨妇幼重点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
有效
无
2020-11-20
冠卫健发〔2020〕60号
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妇幼项目暨妇幼重点工作督导考核的通知
冠卫健发〔2020〕60 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和质量,做好妇幼健康项目管理工作,促进全县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经研究,确定于近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2020年全县妇幼健康项目开展情况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服务项目(叶酸,艾滋病梅毒乙肝,免费孕前优生)实施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通过妇幼健康项目开展情况,掌握全县2020年度叶酸,艾梅乙,免费孕前优生三个项目开展、管理和使用情况,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规范项目管理,促进服务均等化,确保群众受益。
二、项目内容
1.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为加强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降低我县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继续实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利用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补助经费,对全县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预防和减少神经管缺陷的发生。乡镇卫生院按照每人每天服用4毫克计量向高危待孕妇女发放叶酸,保证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量。对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记录领取叶酸的时间,数量以及待孕妇女相关信息,每月进行随访。各乡镇卫生院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产妇女名单通知所在村的乡村医生,乡村医生应每1-2周督促高危待产妇女按时服药,并将待孕妇女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叶酸服用情况进行登记,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乡镇医生负责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收集、整理,按月上报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统计、整理资料,填写《山东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片发放统计表》,并每月上报辖区妇幼保健院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将叶酸发放统计表汇总上报上级县级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统计辖区内叶酸发放和服用信息,并逐级报送。
目标人群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到95%,叶酸服用率达到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85%。报送内容包括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月报表和季报表。
2.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为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依据《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县项目地区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为全县范围内检测发现的所有艾滋病、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尽早提供免费的规范的综合干预服务。加强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孕产期保健和儿童保健服务。为孕妇在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免费进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检测服务。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规范优化孕产期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流程,缩短血样采集、样本转送、检测、结果反馈的时间。严格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与技术要求,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做到正确诊断、规范治疗、定期监测与随访。充分利用妇幼、疾控等相关服务网络,建立有效的随访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各随访机构要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机构间的配合与信息共享,规范提供随访服务,并做好记录和信息报告。
1.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关于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监控检查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口2010-29)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的通知》(国人口发2010-31)文件精神、根据国家及省市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工作目标、围绕“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工作方针、为降低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达到标准化要求为目标。
三、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收集、查阅和核实项目管理制度及各月报表真实情况,实施了解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2、定性访谈,电话回访,通过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基层工作人员和城乡居民进行调查。
四、考核时间
12月1日-12月15日
五、记录要求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考核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考核资料,不得妨碍考核正常进行,一经查实虚报考核资料或妨碍考核工作的,立即终止考核。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本着接待从简的原则做好准备工作。
冠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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