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715250042154047/2018-26731674
冠县政府
卫生、体育;卫生
2018-12-25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
无
2018-12-25
冠政办发〔2018〕100号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冠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冠政办发〔2018〕10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冠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冠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56号)、《山东省医养结合示范省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28号)、《聊城市医养结合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聊政办字〔2018〕48号)等文件精神,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统筹全县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及社会各方面资源,推动我县医养结合创新融合发展,现制定我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增强群众获得感,坚持医养结合、统筹发展,坚持保障基本、分类实施,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原则,以满足全县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医养健康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为动力,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支撑,逐步建立覆盖全县老年人群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
二、工作规划
到2019年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和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患病老年人得到有效治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70%以上的常住老年人群,90%以上的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80%以上的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护理服务。培育3个县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1个县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2个县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到2020年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医养结合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建立,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覆盖所有常住老年人群,所有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老年病科,建成1个市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社区、1个市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企业。
到2022年底,服务模式智慧化、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队伍专业化、服务流程标准化、服务品牌高端化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全面形成,老年人健康养老管理服务全面覆盖,智能健康养老服务产品全面推广,智慧医养、智能照护服务全面普及。以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为导向的医养健康产业繁荣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健康养老监测评估体系
充分利用现有卫生、养老等服务资源,建立1家政府办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综合评估中心,鼓励社会力量设置评估中心,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监测评价机制,对辖区的老年人开展健康状况调查,摸清辖区老年人身心健康状况、疾病及健康危险因素水平,对重点工作进展和服务效果进行跟踪评估。
(二)推进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的居家服务医养结合
1.推进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快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进程,优先满足老年人签约服务需求。推进不同形式和内容的签约服务包,为居家老人提供“五保障四优先四重点”的居家健康养老服务(五保障:一个常见病、多发病健康咨询、用药指导的专业医护团队,一份老年人健康档案,一次年度免费健康体检,一份年度健康管理方案,一个慢性病长处方;四优先:优先就诊、优先转诊、优先预约专家、优先保障用药;四重点:对居家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人提供家庭病床、家庭巡诊、长期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
2.规范服务标准。落实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指南,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延伸处方等服务内容。严格诊疗服务项目标准和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新增服务的收费和价格标准,规范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监护制度,完善居家医养服务质量监管机制。
3.完善保障激励机制。60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每人每年原则上不低于130元,所需资金的筹集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分担,对签约家庭医生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医保支付范围内的服务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年度总额,严格规范基本医保责任边界,不得将公共卫生费用、与疾病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体育健康或养生保健消费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省已经明确将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的新增资金中拿出人均10元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绩效工资分配时,重点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
4.完善社区服务平台,推进社区服务医养结合。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养老院为依托,完善社区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托老所等社区养老机构,配备相关医护人员、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整合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资源,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和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打造集居家社区养老、医疗救护、健康咨询、生理监测、远程健康管理、养生康复、亲情关爱、互助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鼓励开展多元化社区医养服务,引导社会力量管理运营社区医疗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社区医养服务的主体。充分发挥社会公益组织作用,通过招募志愿者等,给予社区老年人更多关爱照顾。
(三)积极推进机构服务医养结合
鼓励社会资本新建医养一体化服务机构;支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及乡镇(街道)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引导二级及以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收治高龄、重病、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机构设置的医养结合、老年病、安宁疗护等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统计指标。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积极推广乡镇卫生院、养老院“两院一体”模式。鼓励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医疗、保健、康复及护理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按照就近就便、互惠互利的原则,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开通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建设医疗养老联合体或共同体,促进医养服务的信息畅通和资源共享,对转诊老年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四)加强中医药特色服务医养结合
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全面参与医养结合工作,支持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探索设立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开发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产品,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文化传播,把中医药文化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智慧、健康理念和知识方法,培养老年人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推进中医药体验式服务融入老年旅游、传统文化等主题项目建设,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适合老年人的中医传统运动项目。
(五)推进医养结合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1.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旅游”。充分利用冠县自然环境、人文名胜优势,打造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医养结合健康旅游项目,开发适合老年人的融“医、食、养、游”为一体的旅游产品,建设自然生态环境适宜、医疗服务条件良好的“医养结合村”,探索城市老人乡村养老新模式,提高休闲旅游居住对老年人的吸引力。
2.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体育”。依托医养结合服务基地,建设一批老年健身场所设施,推广科学适宜的健身娱乐项目。鼓励相关企业研发老年体育运动用品、运动健康监测产品、运动损伤治疗产品和智能健身器材,提高老年人运动健身的科学性。
3.大力发展“医养结合+食品”。鼓励开发面向老年人的保健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及方便食品,扶持健康食品产业发展。鼓励开发针对老年糖尿病、高血压、慢阻肺等患者的食品、饮料,推进药食同源产业转型升级。
4.大力发展“医养结合+企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发展一批医养健康特色企业和产业基地,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重点支持冠县新华康复医养院、康明眼科康养中心、辛集中心卫生院阳光养老公寓的建设。
(六)推进智慧化医养结合
以打造全息数字人为目标,依托县健康医疗大数据,建立老年人健康养老信息平台,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智慧化;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探索基于互联网的医养结合服务新模式。依托计划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家庭医生实时在线系统,为老年人建立健康信息档案,随时监控居家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对突发疾病实施紧急救援和转诊服务。逐步实现医养融合服务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共享。鼓励产学研用相结合,发展针对家庭、社区、机构等不同环境的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和自助式健康监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和康复辅助器具、家庭服务机器人等,促进医养结合服务的便捷、精准、高效。
四、保障措施
(一)社会保险保障。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提高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将老年人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老年人口实行倾斜性政策;规范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做好医疗护理和长期护理的有机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扩大险种覆盖范围,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出台鼓励建立商业护理/照护保险或商业保险参与医养结合工作的政策措施。(县人社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配合)。
(二)财政税收保障。“十三五”期间,县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面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倾斜。县积极参与市级设立的健康医疗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为医养结合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平台。对于基层公立养老机构新建医疗机构或引入医疗机构分支机构,以及资源利用率较低的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的,适当给予建设资金支持和运营补贴。对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机构的,给予同等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政策。(县财政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计局配合)。
(三)土地规划保障。“十三五”期间,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按照每张床位50平方米的标准,安排养老服务设施专项用地指标。对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对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应当以出让、租赁等有偿方式供应土地。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与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同等用地政策,可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县国土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计局配合)。
(四)行政许可保障。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审批环节,打造“无障碍”审批环境。对于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行并联审批,不得将彼此审批事项互为审批前置条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提高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消防备案工作的效率。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发展道路,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对于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符合设立许可条件的,优先审批,申请增加相关床位的,不受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消防队配合)。
(五)人才队伍保障。支持县职教中心增设相关专业课程,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社会工作等专业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完善人才使用政策,将医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全县卫生与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护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资格。(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局配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二)培育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按照建立医养结合项目库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分级储备、动态管理、跟踪服务,推进落实多渠道投融资支持政策。我县将重点扶持3家左右特色鲜明、示范性强、有发展潜力、能带动全局的医养结合项目。
(三)强化督导考核评估。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医养结合工作评估体系,制定并落实奖惩制度和准入、退出制度,县卫计局牵头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协调和对全县医养结合工作情况的督导考核与评估。
(四)加大综合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养老知识和各级扶持政策,弘扬敬老、养老传统美德,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老年人养老事业,转变传统养老观念,鼓励失智、失能、部分失能老人进入医养结合机构享受专业化服务。加大对医养结合单位尤其是影响大、口碑好的医养结合服务品牌进行大力宣传和表彰,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冠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冠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泽根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崔明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
许国英 县卫计局局长
吕金章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牛玉锁 县编办主任
刘 冬 县老干部局局长
郭建立 县老龄办主任
齐红梅 县妇联负责人
呼庆国 县发改局局长
王学广 县住建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
满庆利 县财政局局长
张忠强 县人社局局长
冯庆琪 县国土局局长
相春贵 县文广新局局长
张伟国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 成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许恒洲 县卫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医养结合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医养结合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县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许国英兼任办公室主任,许恒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还可以拨打 ,或者到 进行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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